西藏藏医药大学2022研究生招生目录,西藏藏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副标题:西藏藏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时间:2022-04-18 12:31: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考研# 导语】©文档大全网考研频道从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处了解到,西藏藏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已发布,详情如下:


1.png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4号)文件精神,遵循教育部、西藏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科学规范地实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稳字当头的原则。按照国家、西藏自治区及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形势下复试方式的变化,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招生考试安全。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标准统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部署各院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审议确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领导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4.审批各院系上报的拟录取名单。


  5.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符合本院系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2.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3.对本院系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


  各系根据招生专业须成立相应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复试秘书和助理考官。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专家小组。专家现场为每位考生打分,指定秘书要认真客观地填写《研究生面试记录》,以备查验。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


  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专业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本院系研究生招生管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需要,2022年西藏藏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取消原有的复试专业课笔试,均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程均以线上笔试形式进行。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研招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今年招生规模和报考生初试成绩汇总情况,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确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详见《西藏藏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



2.png


  (三)复试时间


  按国家要求,学校计划于4月开始有序启动复试。大致安排为4月15日之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详见《远程复试须知》


  (四)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需要提供一下材料进行审查。(1)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2)应届生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报考专业对学位有要求的考生及有学位证书的需提供)。(4)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6)《思想政治审查表》。(7)相关协议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考生须提交相关协议书及申请书)(8)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从事该专业临床或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详细证明及基本业绩材料(须加盖所在医疗、教学单位医务与人事部门公章)。思想政治审查表、相关协议书挂在学校网上请考生提前下载填写。


  2.复试前考生须将上述相应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指定的复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研究生处留存。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流程详见《远程复试须知》。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


  1.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总分40分。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总分40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的考核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总分20分。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课程以线上笔试形式进行,每门满分100分。时间以每门1.5小时计共3小时,每份试卷满分100分,均以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直接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同等学力考生重要依据,不及格则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西藏藏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要求


  面试的命题、组织等由研究生处和各系共同完成。同一专业(领域)的复试方式、难度和评定标准要统一。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注意言行规范,严禁做任何与复试无关的事情。


  业务综合素质面试含两项内容:一是从一定数量的专业基础知识题库中,通过考官现场随机抽题让考生解答的方式,考察该生对专业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二是通过解答专家现场提问,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应用能力。学术学位类研究生侧重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考察,专业学位类研究生侧重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实践动手能力的考核。


  (六)复试成绩


  我校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4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4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录取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70%,初复试成绩占30%。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之和为考生录取总成绩。考生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拟录取考生名单的确定严格依据录取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的排序确定,并予张贴公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私自改动。


  四、录取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所有复试考生复试成绩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中任意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学生,一律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总成绩记为0分,不予录取。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等,不予录取。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自治区招生委以及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审查确定后,将于6月下旬通知被录取的考生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调剂


  因专业与语言等限制,本校暂不接受调剂生。


  六、体检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


  1.西藏藏医药大学


  负责人:米玛  地址:西藏藏医药大学行政楼二楼


  联系电话:0891-6380242


  2、西藏藏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负责人:仁青加   地址:学校第二教学楼四楼


  联系电话:0891-6374885  电邮:Zyyjsb1999@163.com


  附件下载


西藏藏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NBn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