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铜仁市碧江区小学新生入学有关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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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学生及家长了解2023年政策,现就方案中部分常见问题解读如下:

  1.与2022年相比,碧江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方式有何变化?

  答:小学报名方式不变,因新增铜仁市第二小学西校区,部分入学路段作了调整(详见入学方案)。初中七年级报名方式从去年的现场报名变为网上登记报名。 

  2.小孩9月1日后出生的,能不能报名?

  答:根据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由于我国实行春秋两季学期制,秋季是9月1日开学。因此,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能注册学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六周岁及以下的儿童入学。

  3.已到入学年龄但未上户口的孩子怎样办理入学手续?

  答:碧江区城区常住无户口的适龄儿童,需持《出生医学证明》(或能够证明出生年月的原始材料)、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社区介绍信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监护人户籍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4.孩子在碧江区幼儿园毕业,能否直接录取到相应小学一年级

  答:在碧江城区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录取到相应小学一年级,应根据碧江区2023年入学政策要求,在入学范围内向学校申请入学。

  5.购买的房子属于商铺,子女能否按商铺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答:不能,购房申请入学的必须是住宅性质的居住用房。商铺、厂房、办公楼等都不属于住宅性质,因此不能作为申请入学条件。

  6.2023年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学条件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和教育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意见精神,非碧江区城区户籍的随迁人员子女来碧江区城区申请入学,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碧江区有合法房产,截止碧江区入学方案发布之日止,在河西、环北、锦江、铜兴4个街道区域内购房的需实际入住;在正光、川硐、灯塔3个街道区域内购房即可安排入学。二是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碧江区无合法房产,截至本方案发布之日止,取得碧江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办理经商营业执照半年及以上。居住证登记不在碧江区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具备碧江区申请入学资格。

  7.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所需的所有材料中没按要求办理居住证,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不能。居住证是合法居住的证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要求,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中,父母双方中必须有一方要办理居住证,才可以在碧江区进行入学申请。

  8.小学网上报名程序是怎样的?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能完成报名吗?

  答:网上报名程序为:适龄儿童监护人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小学新生报名入口”→上传完报名所需资料到网上→完成网上报名→等待学校初审→初审合格短信告知注册手机号→学校现场复审资料原件。网上报名必须提供的资料缺一项或几项资料,无法完成报名。

  9.家长怎样及时了解孩子的网上报名信息审核情况?

  答:家长网上报名成功后,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可在“我的报名”中查看报名情况。也可通过短信告知了解报名信息审核情况。如因适龄儿童监护人个人原因错过网上报名时间和学校现场审核时间、报到时间,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0.无法网上报名如何处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8月12日至15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登记审核,统筹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或一方因组织工作调动到市直相关部门或碧江区工作的,随父母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调动工作文件;②户口簿;③在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2)取得碧江区城区集体户籍、公共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人双方在铜仁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开具《个人住房权属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碧江区城区户籍的拆迁户、安置户子女入学。拆迁后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到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划分学校入学;重新购房并已居住的,以新购房产划分的学校入学;拆迁异地安置并接房入住的,以安置地划分的学校入学。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划分的学校入学。

  (4)在碧江区城区公租房、廉租房的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公租房、廉租房入住证明、租房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因问题路段(号牌)不能网上报名的。因路段(号)遗漏或取消而市民户口未及时更换的,须提供户口簿、房产有关证明、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属于城区户籍世代居住而无房产的,如何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提供无房证明和所在社区、街道世居户证明。可按照第一批次报名。

  12.属于自建房和集资建房,无房屋产权证明的,如何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提供与户主一致的水电缴费证明和所在社区、街道的证明。对照入学方案网上报名批次,进行网上报名。

  13.有城区户籍,所居住的房屋产权属于其父辈或祖辈的,如何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如能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和公证处的房屋继承或赠与证明,可按照第一批次报名。

  14.2023年碧江区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报名录取顺序怎样?非碧江城区户籍随迁子女符合碧江区公办小学入学申请条件,未能录取就读的如何处理?

  答:优先录取第一批适龄儿童,如有剩余学位,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若第二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位,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按照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未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如果录取完第二批适龄儿童,尚有剩余学额,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报名,由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采取摇号的方式进行录取。未录取愿意服从调剂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如不愿服从调剂入学,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碧江区不再安排入学。

  15.父母一方户口在碧江区城区,孩子户口随母亲或父亲在碧江区以外,能否按碧江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有关要求申请入学?

  答:不能,适龄儿童户口必须和父母一方户口在碧江区城区。

  16.户口寄挂在朋友、亲戚(亲属)家户口上或房子和户口分离的,能不能以户籍作为报名的依据?

  答:户口挂非法定监护人或房户分离的适龄儿童,不作为户籍入学依据,须按规定回到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重新进行户籍登记后到户籍地址所属学校报名。或自愿服从调剂,在入学登记期间,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到区教育教育股登记,经区教育局审定后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

  17.父母离异怎样认定适龄儿童入学?

  答: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碧江区的,按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政策入学;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区外,父母一方户籍在碧江,需回碧江就读的,以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为准。

  18.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碧江区2023年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入学工作方案》规定,适龄儿童至出生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房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房户一致”。

  19.因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怎么办?

  答: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查档证明。

  20.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援鄂援省医疗队员子女、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其子女如何安排就读?

  答: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入学初中七年级的和入学小学一年级的,于2023年8月9日前,由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管理单位(部门)签署意见后,持相应证明材料、户口簿、房产居住证明、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审核,由碧江区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筹安排入学。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签署意见的,视为自动放弃。任何学校不得拒收由碧江区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符合照顾政策的学生就读。

  21.2023年城区小学毕业生如何升入初中?

  答:城区小学毕业生主要以小学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公办初中实行免试“整班移交优先与户籍划片相结合”入学。优先满足整班移交的小学生毕业生入学,有空余学位再满足入学片区内的符合条件的小学生毕业生入学申请。自愿回户籍地就读的区外户籍毕业生或回农村户籍地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小学书面提出申请和提供原籍地接受初中证明,由所在小学收集备案,不纳入整班移交名册。

  22.小学毕业生未到应整班移交初中就读,择校就读有何影响?

  答:凡2023级初一新生未按照《碧江区2023年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入学工作方案》入学,私自择校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转移,且三年后不享受碧江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资格(指铜仁一中、铜仁市第二中学、铜仁市民族中学),由此产生的后果家长自负。

  23.非碧江区小学毕业生申请碧江区城区初中入学,需要哪些条件?

  答:(1)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具有碧江区户籍,符合“房户一致”,申请回碧江区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的。于2023年8月9日前,提供户籍原件、小学毕业证明、学籍证明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教育股审核,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办初中入学片区划分范围,在初中有空余学位下安置入学,如无空余学位,统筹安置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入学;房户分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非碧江区城区户籍,2023年在碧江区外完成小学教育,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其父母在碧江区城区持有效期内居住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正式学籍申请到碧江区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于2023年8月9日前,提供户籍原件、小学毕业证明、学籍证明及居住证(或经商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教育股审核,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入学。

  (3)非碧江区城区户籍,2023年在碧江区外完成小学教育毕业生,截止本方案发布之日止,其父母在碧江区城区购房,申请到城区公办初中入学,如办好户籍迁入手续,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办初中入学片区划分范围安置入学;未办理户籍迁移的,在河西、环北、锦江、铜兴4个街道区域内购房的需实际入住;在正光、川硐、灯塔3个街道区域内购房即可安排入学。

  24.在某所学校入学片区内购房,如何办理就近转学?

  答:转学所需材料与新生入学所需材料一致。由于教育资源紧张,多数学校在起始年级入学时已处于满员状态。对在学校入学区内购房需要转学的,老城区需实际入住,新区购房即可安排入学。符合转学条件的,须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到区教育教育股审核,凡未经区教育局审核的,学校自行接受的,一律不办理学籍转移。

  25.对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怎样进行监督?

  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入学工作纪律“十严禁”,对老城区初中、小学学生报名注册进行全程监督和督查。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及时解决入学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规入学、跨区域入学以及乱收费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解读说明,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向户籍所在辖区学校咨询,也可向碧江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856—5420320;0856-528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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