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试真题,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

副标题: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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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1、工伤保险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不同:

  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实行实名制,并按工资总额计提保险费,适用于企业的固定职工。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非强制性商业保险,通常是按照施工合同额或建筑面积计提保险费,针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特殊群体。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2、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

  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篇二】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一、申请延期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二、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三、重新办理批准手续的规定

  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篇三】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一)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等工程。

  3.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不同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

  (1)性质不同,前者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后者则是建设监理过程中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的认可;

  (2)主体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

  (3)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

【篇四】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


  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两个规划许可证,分别是申请用地和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镇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消防法》规定,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上述的法定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对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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