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导语】工作报告主要是在汇报例行工作或临时工作情况时使用,是报告中常见的一种。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民政部门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民政部门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一、充分认识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
《纲要》明确规定,建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是我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方式。各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和市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政府职能部门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对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的落实,保证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推动行政机关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助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有助于提高行政机关接受市党委领导、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州政府监督的自觉性;有助于贯彻《纲要》规定的各项措施。全市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定期报告。
二、实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指导思想
贯彻实施《纲要》,实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体现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坚持客观、全面、准确的原则,全面促进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市政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政府重大决策法律审查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政府出台事关全局发展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报告情况;市政府定期召开政情通报会,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通报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等情况;市政府自觉接受政协、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质询,认真征求、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情况。
(二)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等活动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政策规定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的公开情况;市政府职能部门办事公开制度、行政执法机关推行执法公示、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公开以及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情况;乡(镇)政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
(三)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市政府所属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以及依法行政考核情况;市政府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明确行政执法权限情况;市政府职能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行政许可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市政府职能部门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履行法定职责和规范执法的情况;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的情况;改革现行行政执法模式,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情况;完善罚缴分离制度,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等制度落实情况。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政府职能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情况;确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相关机构、落实日常监督检查的专门人员情况;市行政执法责任的分解、落实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效果;行政许可审批情况;行政处罚实施情况(包括处罚案件数量、处罚种类、罚没数量、上缴情况及行政强制措施)。
(五)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机关的层级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情况;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过错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情况。
(六)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及定期清理情况。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政府职能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和审查责任落实情况;政府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其中的违法或者不当问题纠正情况;依法修改或废止现行的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制度情况。
(七)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乡(镇)政府及其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情况;正确地履行行政复议法规定职责,严格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工作的情况。由市政府法制办收集报告。
四、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市政府定期向州政府和市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书面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乡(镇)政府要定期向市政府和乡(镇)党委、人大主席团书面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市政府职能部门每年12月1日前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向市政府上报年度工作书面总结。每年12月10日前,乡(镇)政府和及其市政府所属部门将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意见、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和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检查总结,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政府于每年的12月20日前将全市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篇二】民政部门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一、2021年度履行法定职责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
1.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作为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财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会议,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提供组织保障。2018年根据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惠州市“十三五”时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法治财政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2年)》要求,结合我局财政实际,制定印发了《惠州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2年)》及《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表》,《实施方案》对我局法治财政建设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均作出了具体要求。
3.完善工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近年出台《惠州市财政局财政重大事项决策前公众参与和法律咨询制度》、《惠州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试行)》、《惠州市财政局局务会制度(试行)》,为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增强重大决策科学性、民主性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每年局法制机构参与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事务达百余件。自2014年以来,每年都聘请局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2017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局2名法律工作者申办了公职律师证,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树立法治理念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财政法治建设一切工作。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一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精神上来。二是通过制作专题展板,以及利用局门户网站、工作简报等载体,广泛宣传讲话精神和学习教育的进展成效,推动学习活动落实到位。三是邀请理论专家到局里进行专题辅导授课,不断提高学习理论水平。
2.继续抓好“七五”普法,做好普法验收准备。为确保“七五”普法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制定印发了《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合理地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有效推进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及市普法办的工作部署,对我市7个县(区)财政局“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书面督导,并按要求向省财政厅报送《惠州市财政局“七五”普法中期评估报告》。
3.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一是制定学习规划,实施年度计划。以开展“七五”普法为契机,将学习宪法列入《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普法工作计划》、《2017年普法工作计划》、《2018年党组中心组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专门制定《惠州市财政局宪法学习宣传方案》,确保宪法学习工作有计划、有抓手、有成效。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宣传实效。1.订阅学习书籍,开展专题教育。给全体干部职工每人订阅了《宪法》和《监察法》,确保学习资源到位。邀请局法律顾问作“宪法与监察法”专题法律讲座,并召集局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2.组织宪法学考,增强理论知识。3.领导干部靠前,实施效果明显。围绕相关文件精神及财政中心工作,积极通过市广播电台“午间说法”“干部网络大学堂”、OA、党建宣传栏、多媒体视频、“惠州e普法”等普法全媒体平台,开展广泛深入的系统学习,确保做到理论学习多元化、丰富化,不断提升学习效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专题研讨的方式,加强规定内容学习的落实,确保内容不减、学习强度不弱、理论学习进步明显。
(三)建立健全制度,促进法治财政建设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研究制定我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2021年我局主办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共28项。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时完成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我局今年起草的5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严格把关。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等制定程序。集中开展了文件清理、证明事项清理、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等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对1988年以来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清理责任单位为我局的市政府文件共24份,经清理后建议保留13件,废止9件,适时修改1件,宣布失效1件;我局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数共146份,经清理认为需要保留的69份,修改的4份,废止的37份,宣布失效的36份,已按要求将文件清理情况报送市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事项清理、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专项工作已圆满结束,我局均无相关事项。
3.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统筹,扎实部署,积极履行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的职责,同时立足于财政本职工作,切实抓好存量政策清理工作。对我局作为责任单位的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14项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意见均为保留,未发现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对1988年以来本部门印发的可能需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均未发现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
(四)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上级部署,及时梳理、调整行政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职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各项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措施。建立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和罚没物品处理等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对到期的执法证进行换发,并组织新晋财政人员上岗前法律培训和考试,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50人。全年作出行政处罚案件1宗,行政处罚罚没金额共计3万元。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上级工作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在市政府及我局部门网站上及时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工作细则、检查通知、问题线索举报方式、检查结果等内容等,在信用惠州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开。二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出台《惠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听证及行政检查的启动、送达执行、调查 取证、审理复核、处理处罚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三是编制并挂网公开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及时完成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等的数据录入工作。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本单位基本信息、岗位职责、执法机构、执法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经初步梳理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6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1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24项。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监管事项95项,其中特殊事项93项,非特殊事项2项,共录入相关执法数据16条。
3.化解行政争议。一方面做好经费保障,2021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国家赔偿经费共300万元。另一方面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议决事了,息诉止争。2021年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行政诉讼案件1宗。
4.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全面清理行政权力,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照上级部署,及时梳理、调整行政执法依据,共确定我局权责清单事项44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财政管理信息。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答复率100%,及时率100%。年度内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报告预决算、政府性债务、转移支付等财政工作情况4次。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完善财政预算信息披露制度,依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察、审计、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监督。
(五)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及市普法办统一部署要求,突出普法重点,提高财政干部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财政事务的水平。近年组织各级财政干部赴遵义干部学院、中央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山大学等参加财政法治培训,组织学习新出台的财政法律法规规章,推动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法治化。继续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实现惠民普法、科学普法和精准普法,营造浓厚的财政法治宣传氛围。
(六)推进法治建设。
做好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积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做好人大 法治调研、惠州市法治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等工作,累计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7次,报送牵头指标台账、配合指标台账70多份。
二、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精神上来;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规章制度,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三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多措并举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严格财政部门执法程序;四是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五是坚持依法理财与绩效管理并行,不断增强法治财政水平;六是切实增强财政行政监督效能,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扎实做好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七是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争取圆满完成“七五”普法验收。
【篇三】民政部门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一、领导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
局领导班子把法治民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将其摆在重要位置。局领导特别是褚庆义局长定期听取法治民政建设专题汇报,召集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相关措施,多次在局长办公会议上对法治民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建设法治民政为主线,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为突破口,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到远景有规划、近期有目标、工作有措施、落实有效果,全面提高民政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助推民政事业有序有效开展。
二、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法治民政,根据局机关人员变动情况,我局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主要领导逢会必讲 法治建设,坚持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市局增加专职人员从事法规工作,加强工作力量,各科室、各单位明确法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对接,督导落实。
市局印发了《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南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民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统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将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民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全年法制建设的工作重点。同时,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普法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认真组织学习,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一是坚持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等制度,始终把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纪党章党规和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二是多次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开展“队伍建设培训”、“两学一做”、警示教育会、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等活动。通过多种途径,提升干部依法执政能力,促使干部职工办文讲 法律依据,审批遵循法定程序,处理问题考虑法律后果,逐步形成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办事风气。学以致用,依法办事,把学法守法用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全面提升全市民政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搭建活动载体,确保机关和谐稳定。抓好“法制课堂”活动,通过网络平台、民政简报、印发惠民便民宣传手册等方式载体,重点宣传上级新出台的民政法律法规等内容,制作反恐怖、反邪教、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版面,提高民政系统的防范意识。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利用门户网站、电视台、报刊等媒体以及办公区域,及时将新出台的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各项业务的办事指南、及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宣传,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民政部门特点,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乡镇基层,组织开展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民政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两委换届”“反恐怖普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段,采取开展公益讲座、法治宣传一条街、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册、设立咨询台、制作发布法治宣传视频等形式,全方位扩大民政政策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知度;加大清明节、建军节、老年节、防灾减灾日、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的普法宣传力度;助力脱贫攻坚,开展民政救助政策文艺宣传队汇报演出,加大“政福保”宣传力度;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为全面推进民政依法治理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市局领导带队,先后参加了《行风热线》栏目,通过栏目平台与市民进行互动交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同时,宣讲民政政策法规知识。四是认真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系统内外的群众投诉。加强矛盾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及时成立民事调解小组,健全组织网络,领导挂帅,明确职责;定期召开会议,搞好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
(四)推进法治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依照清单行政职权,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并及时落实,推进政务诚信。制定年度方案,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民政政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强化相关保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促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民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职责,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五)严格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资格审查。目前,我局共有33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试行“持证上岗、亮相执法”,今年将取消一批因机构改革人员转离人员的执法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对退休、调离岗位、非在编人员等逐一排查,共清理执法人员5名,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在编在岗并且持证上岗。
健全完善民政工作规则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听取法制机构及法律专家意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市民政局法律顾问,为民政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处理民政相关法律事务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深化“放管服”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为更好地开展“放管服”相关工作,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我局成立了“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暨“放管服”相关工作。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组织相关科室梳理录入市、县两级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二是为深化全市民政系统“互联网+民政服务”和“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我市民政领域审批服务便民化,结合实际,我局下发了《南阳市民政局关于深化“互联网+民政服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宛民文〔20××〕111号),明确了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三是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审批行为,结合“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优流程”的要求,逐步实现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服务。四是录入电子证照587项,并且随着审批事项的办理持续更新上传中。五是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梳理确认了民政系统信息资源需求清单,编制完善了民政系统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在南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站进行公开挂载。六是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实现了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坚决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没有中介服务参与行政审批现象。
通过20××年度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增强了我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大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我们决心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努力,深化法治民政建设,把法治建设工作做好做细,为南阳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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