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总部)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66名)
(一)普通高中
数学3名,语文、英语、政治、生物、通用技术各2名,地理5名,历史1名;
(二)初级中学
(三)中学合并(初中与高中)
音乐3名(其中民乐1名),体育、信息、心理健康各4名,美术2名。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包括经教育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的国外境外硕士研究生,下同),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处分记录;
(二)身心健康;
(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须在30周岁(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本科生需专业对口或相近(具体见附件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2017年8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外境外学历认定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8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报名既可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也可现场直接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2月4日17:00。报考人员可登陆http://jsbm.yhedu.com/点击右侧“马上报名”输入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即可填写相关信息参加预报名。
(二)资格初审及现场报名(时间:12月10日9:00至11:30,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所有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公章);
2.身份证(查看原件,上交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经资格审查后,通知笔试时间(12月10日13:30)和地点(浙师大,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一)笔试
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形式:闭卷;答卷时间90分钟;满分l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不超过核定招聘计划数3倍的人员。如有放弃可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模拟上课(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加测专业技能),准备时间1小时,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暂定12月25日,玉环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聘用办法
(一)本次招聘高中岗位的面试合格分为80分,其余岗位面试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拟聘对象。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录用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环教育信息网上(www.yhedu.com)公布。
(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玉环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则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束后,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玉环县教育信息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对考察和公示中出现放弃或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的,不再递补。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考生必须认真审阅相关招聘条件。如对相关专业等要求有疑义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一旦发现有伪造学历、证书、证明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后,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
(二)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违纪人员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拟聘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后,不得擅自解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到玉环县教育局。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不能胜任工作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后在规定期限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考察和录用等相关事项在取得毕业证书以后进行。未如期取得学历证书者,取消拟聘资格。
(六)被聘用人员要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限要6年以上(含6年)才允许流动到县外,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1717021、0576-8722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