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17年四川广安市中小幼教师招聘1310名公告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中)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相应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2017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
4.具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1年3月20日至1999年3月20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7年3月20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