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义务教师招聘公告]2017年陕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副标题:2017年陕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13 06:17:0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各市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4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规模

(一)实施范围:2017年实施特岗计划县区市名单见附件1,以补充乡镇以下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教师为主,城区学校不再列为中央特岗计划设岗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

(二)招聘规模:拟从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中公开招聘4200余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生、研究生、师范教育类专科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相近,具体由各市自主规定并负责解释。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以下学校流动。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省上成立农村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省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各市县应成立相应机构,由主管市县领导担任组长,教育、编制、财政、人社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本地特岗计划的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聘办法,按省上要求组织招聘及岗前培训,落实特岗教师教学岗位和编制,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各高校应成立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分管就业工作的校级领导担任组长,直接参与和指导此项工作,就业指导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学生推荐和派遣等相关工作。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5月12日前,各市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需求调研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18号)要求,向省教育厅报送2017年招聘计划;同时,各市应将实施特岗计划县区市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编制空缺情况、公开招聘办法等以市为单位,分别报省教育厅、省编办和省人社厅审查备案。省教育厅将于5月中旬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我省特岗计划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原则上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5月18日12:00至5月24日12:00。

(三)资格初审。5月18日14:00至5月24日18:00,各市县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5月25日至5月27日18:00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各高校应积极做好毕业生推荐、选拔和资格审查,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在校生的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等相关工作。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对紧缺、薄弱学科和特困地区、山区县,各市可综合考虑,根据紧缺程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14日至17日24:00,统一笔试时间为618(星期日)。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各市特岗办牵头制定资格复审和面试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5:5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对拟聘人员应有不少于5天的公示。全省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应于7月20日前完成。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17届特岗教师应于7月31日前赴特岗计划县区市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地应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各县区市可视实际情况确定补录事宜,补录工作应于8月15日前完成。各县区市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完成招聘计划。

8月20日前,各县区市政府根据市级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附件3),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附件4);8月31日前,各市应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须盖市级审核章)、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上报省特岗办。

(七)集中培训。8月份,各县区市特岗办应集中安排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各县区市要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开展针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六、政策与保障

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3.1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3.1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聘用的县区市政府承担。各县区市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和思想上的实际困难,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位特岗教师,使他们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要确保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各地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聘任期间,由县区市教育局(特岗办)代县区市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区市特岗办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原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公开通报。

八、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各县区市政府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市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市的,办理派遣手续。

九、工作要求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中西部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高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岗计划积极、稳步地进行。

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各地开展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省财政厅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落实特岗教师工资,并督促有关市县按标准足额发放,对特岗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督促各市县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文件中规定的优惠政策。

各市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市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负责做好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具体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按时报送岗位、编制及所需学科等有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管理,及时掌握各县区市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情况,每个季度以报表形式将本季度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备案;督促县区市积极做好特岗教师工资发放、住房安排等相关生活待遇保障工作。

各县区市政府要拿出具体落实意见,负责做好特岗教师统筹规划,日常管理和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校,落实到人,如有变化,应及时据实报告;要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结构和学历情况,进行科学集中搭配,并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和补贴,保证按时足额,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负责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随时保持与受援校的信息沟通;根据年度教师增减状况,预测和上报下年度需求情况。

附件1:陕西省2017年实施特岗计划县区市招聘信息表

序号 设岗市 设岗县区市 招聘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 西安市 70 蓝田县 35 安 飒 029-82732337 1048389142@qq.com
2 周至县 35 张创军 029-87151251 993957096@qq.com
3 宝鸡市 160 陈仓区 43 杨彦峰 0917-6212737 459551631@qq.com
4 扶风县 33 赵新平 0917-5230892 569806670@qq.com
5 陇 县 64 马朝云 0917-4602621 lxjyjrlg@163.com
6 千阳县 20 张少兵 0917-2791087 995484466@qq.com
7 咸阳市 200 长武县 27 李海明 029-34202819 975594222@qq.com
8 淳化县 55 辛超群 029-32777503 964238081@qq.com
9 武功县 88 张 君 029-37292425 54659335@qq.com
10 旬邑县 10 贠小珂 029-32993523 627436573@qq.com
11 永寿县 20 安 辉 029-37666306 67848728@qq.com
12 铜川市 107 新 区 10 陈 荣 0919-3181255 396165730@qq.com
13 耀州区 25 王喜阳 0919-6185762 253520297@qq.com
14 宜君县 36 张三军 0919-5288102 569174580@qq.com
15 印台区 36 刘宝忠 0919-4185213 1021567629@qq.com
16 渭南市 585 白水县 45 高建军 0913-6156311 bs6156311@163.com
17 澄城县 90 张郭民 0913-6868845 694572852@qq.com
18 大荔县 100 杨双稳 0913-3266015 dljyrs001@163.com
19 富平县 63 李宪丽 0913-8203241 rsg8221252@163.com
20 合阳县 36 鲁安宇 0913-5515586 hyxjyjrsg@sohu.com
21 华阴市 30 张 立 0913-4611398 jyj1398@163.com
22 华州区 45 张 超 0913-4733734 276038495@qq.com
23 临渭区 100 董鹏志 0913-2669015 lwjyjrsg2011@163.com
24 蒲城县 40 曹石林 0913-7212897 120423596@qq.com
25 潼关县 36 申宁茹 0913-3811380 tg3811380@163.com
26 延安市 800 安塞区 99 雷喜红 0911-6212933 964395825@qq.com
27 宝塔区 60 王继伟 0911-2125530 229598810@qq.com
28 富 县 72 李 林 0911-3219483 1196086550@qq.com
29 甘泉县 35 宋 翼 0911-4222776 173196579@qq.com
30 黄龙县 61 刘富强 0911-3317072 675259256@qq.com
31 洛川县 90 李王宏 0911-3939522 771731147@qq.com
32 吴起县 113 李 东 0911-8390900 657728614@qq.com
33 延长县 36 张雪芳 0911-8617366 313469119@qq.com
34 延川县 70 辛东孝 0911-8111190 876497235@qq.com
35 宜川县 27 胡阳国 0911- 624960 1121148038@qq.com
36 志丹县 105 陈郑伟 0911-6621631 714557699@qq.com
37 子长县 32 高红旗 0911-7113409 2652150262@qq.com
38 榆林市 845 定边县 100 郝万鹏 0912-4215452 ddxjyjrsg@163.com
39 横山区 210 张崇琳 0912-7618946 2630310809@qq.ocm
40 佳 县 20 刘继龙 0912-6721504 375671058@qq.com
41 靖边县 100 张玉峰 0912-4618603 371022012@qq.com
42 米脂县 30 田江宜 0912-6223560 34198377@qq.com
43 清涧县 25 白庆权 0912-5211517 qjxjyjzmg@163.com
44 绥德县 30 耿建卫 0912-5627630 981311897@qq.com
45 吴堡县 20 呼志伟 0912-6521314 765294077@qq.com
46 榆阳区 190 高世鹏 0912-3525076 81853571@qq.com
47 子洲县 120 张国强 0912-7221147 441210818@qq.com
48

汉中市
353

略阳县 20 王春江 0916-4822403 lueyxjyj@163.com
49 勉 县 80 李科宏 0916-3229002 mxjytyjrsg@163.com
50 南郑县 30 魏 东 0916-5512847 786336675@qq.com
51 宁强县 70 王 涛 0916-4397323 694891209@qq.com
52 洋 县 50 张春妮 0916-8220091 475893256@qq.com
53 镇巴县 103 谭宗平 0916-6712084 zbjtj2010@163.com
54 安康市 765 白河县 80 黄开国 0915-7822796 bhrs796@163.com
55 汉滨区 120 张 劼 0915-3212363 hbjyrs2363@163.com
56 汉阴县 85 漆儒霏 0915-5210305 rsg3619@163.com
57 岚皋县 100 朱世林 0915-2524559 tg1938@126.com
58 宁陕县 38 严德才 0915-6822717 nsjtrs@163.com
59 平利县 38 杨启平 0915-8418985 pljyrs@163.com
60 石泉县 60 任万才 0915-6312605 sqjtrs@163.com
61 旬阳县 100 吴晓伟 0915-7202539 rsg7202539@163.com
62 镇坪县 25 赵 玲 0915-8822019 1046455525@qq.com
63 紫阳县 119 陈 林 0915-4421826 zycl741219@163.com
64 商洛市 325 丹凤县 39 全江红 0914-3386836 sljyrs03@163.com
65 洛南县 49 刘涛文 0914-7322435 sljyrs02@163.com
66 山阳县 64 牛均良 0914-8383782 sljyrs05@163.com
67 商南县 39 万继明 0914-6366972 sljyrs04@163.com
68 商州区 47 张三录 0914-2390670 sljyrs01@163.com
69 柞水县 34 王 伟 0914-4343581 sljyrs07@163.com
70 镇安县 53 阴长明 0914-5325871 754928451 @qq.com
合 计 4210      

 

附件2: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王建利 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高晶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朱晓渭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习云杰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李 军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副厅长高晶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 任:高晶华(兼)

副主任:楚瑞秦 省人社厅副巡视员、人力资源市场处处长

罗侃淳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常务)

姜河舟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处处长

张文耀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负责人

朱晓冬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副处长

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续彦君 韩润社

联系电话:029—88668691(兼传真)

电子信箱:sxtgjs@126.com

附件3: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

附件4: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样本)

 

2017年陕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NQu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