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是省妇联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单位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省妇联领导下,基金会办公室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基金会办公室综合部,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省妇联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财务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专业,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35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及职称证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
报名地点: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办公室(韶山北路1号省委4办公楼南141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nrst.gov.cn)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职称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及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直接到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 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及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等。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违反法规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放弃体检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 0731-82218413
举报电话:0731-82217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