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2022年中考加分项|2022年江西萍乡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副标题:2022年江西萍乡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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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萍乡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印发江西萍乡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通知”了解到,2022年江西萍乡中考加分照顾政策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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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2.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 优待政策执行。


  6.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7.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8.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萍乡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按照《萍乡市“昭萍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萍教发〔2018〕41号)具体规定执行。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其发证管理部门申请,由发证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审核、汇总。享受优惠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本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在6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育局和萍乡教育公众号将继续进行公示。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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