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中医医院|2019年四川广安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副标题:2019年四川广安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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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招聘# 导语】广安市中医医院于2009年9月经广安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公立非营利性医院,2012年5月开诊营业。位于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原市人民医院旧址,紧邻翠屏公园),2013年3月,市委及市政府决定由广安市人民医院托管,并增挂“广安市人民医院城北分院”牌子。2016年3月按市委专题会议要求,市中医医院与市人民医院脱钩,实行独立运营及核算。----以下是®文档大全网为您提供的信息,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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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专业及名额

  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具体名额详见《广安市中医医院2019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符合《广安市中医医院2019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所述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岗位表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公告发布的网站,下载《广安市中医医院2019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254523086@qq.com。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广安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网络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两天内登录本人邮箱查询并电话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选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网络报考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三)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医院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不招聘。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医院和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情况集体研究并报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确定。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公示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确认。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达到相关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5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联系电话:广安市卫生和计生委员会人事科0826-2333565,广安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826-5122711,邮箱:254523086@qq.com。
2019年广安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一览表.doc
2019年广安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2019年四川广安市中医医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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