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各位考生按时、安全、顺利参加笔试,现就笔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于考前7天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考生时刻关注国家公布的高、中、低风险区,考前7天内避免前往。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在进入考场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普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及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考试公告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由普洱市外进入的考生,应提前掌握普洱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应的健康监测、隔离及核酸检测等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本人首场笔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
四、“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五、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议不参加考试或提前抵达普洱市思茅区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一)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群(含入境人员);
(二)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健康监测期内的;
(三)七日内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需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的考生;
(四)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七、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九、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十、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一、建议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主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前往人员聚集性场所或高中风险地区,身体出现异常症状及时就医。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二、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若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通知公告”专栏和“普洱人社”“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对考生开展一对一信息推送,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祝各位考生备考顺利,安全参考!
咨询电话:0879—2134964
附件: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
原文标题:2022年度中级安全工程师、执业药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一级建造师四项考试普洱考区笔试疫情防控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uershi.gov.cn/info/1189/1190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