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清西陵保护区管委会|2016四川易县清西陵保护区管委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6四川易县清西陵保护区管委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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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清西陵的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清西陵5A创建进程,根据清西陵实际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易县范围内招录清西陵保护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0名。为保证公开招录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从事文物保护和旅游服务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7月1日以前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和精通外语的(英、俄、韩、日)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易县户籍,西陵镇和梁格庄镇户籍优先。


4、文化条件:高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以放宽到初中文化。


5、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


6、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服从岗位分配。


7、同等条件下,共产党员优先,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8、无违法犯罪记录。


9、无收藏文物爱好、无倒卖文物行为。


10、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不准报名。


三、招录名额


共计招录40名(其中夜班警卫20名,只招收男性)


四、招录程序


1、个人自愿报名。


2、发布招录公告。2016年8月26日至9月2日期间,在县政府网(WWW.YIZHOU.GOV.CN)发布 招录公告,视情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录消息,由县清西陵保护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3、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5日至9月7日,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精通外语人员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及考务费100元,统一到人社局干部股报名,同时填写《易县2016年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表》。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录人数,全部进入体检,不再进行笔试。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录资格。


4、笔试。试卷组织有关专家拟定,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全封闭式命题,对应试者进行统一试卷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等。根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名额限额内人员进入体检。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方案另行制定)。


5、体检。根据笔试成绩,进行体检。个人笔试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退伍复原军人、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


体检由清西陵保护区管委会负责,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6、政审。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政审,由清西陵保护区管委会负责。


7、公示。面向社会公示成绩及拟招录对象情况,公示7天后,无任何不良反映且体检、政审合格的,方可录用。


8、审批录用。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与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不具备工作基本素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辞退,所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无编制,无人事关系,被录用人员与县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9年,分两次签订,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由县财政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月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统一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均由县财政负担(个人部分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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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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