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招聘# 导语】山东省胸科医院隶属于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始建于1949年,历经变迁,逐渐发展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专科医院。医院同时也是山东省结核病与呼吸病防治中心、山东省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还获批成为山东省肺结节诊疗中心、山东省省直保健定点医院、国家呼吸临床研究中心中日医院呼吸专科医联体单位、中国防痨协会结核病转化医学创新基地、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内镜医师培训基地、山东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等。---以下是®文档大全网为您提供的信息,欢迎阅读。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山东省胸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往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5月16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等,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需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格及工作经历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5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三)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胸科医院网站(http://www.xkyy.org)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5月19日11:00—5月25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胸科医院(http://www.xkyy.org),进入“山东省胸科医院事业单位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5月19日11:00—5月25日17:00
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3)打印准考证
2018年5月30日9:00—6月1日14:30登录山东省胸科医院打印准考证,以及《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附件2)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如附件3)(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应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组成。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相关知识,总分为100分,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检验、护理三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00时,面试人选仍未向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每个专业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分专业测试和答辩两部分。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医院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医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531-67605881
单位地址:历山院区:济南市历山路46号
东院区:济南市烈士山东路12号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