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2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28869129(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12
原文标题: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2/11/14/art_1443681_58931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