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江西省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7年招生简章

副标题:江西省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7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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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布了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江西省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7年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30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9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赣西地区规模的精神医学三级专科医院。是国家卫计委重性精神病治疗和预防技术指导基地,江西省精神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系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技术协作医院,南昌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硕士研究生带教点;宜春学院医学院和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实习教学基地。同时,医院为宜春市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市红十字心理咨询志愿队的单位。服务范围辐射宜春市、萍乡、新余等近1000万人口。现将2017年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从事临床医疗工作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含执业证为: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精神科)】。

3.单位委派人员(包括各级医疗机构)。

二、报名方式

1.2017年全省住培招收工作通过江西省住培管理信息系统

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jiangxizyy.wsglw.net。

2.递交材料

(1)所有报考者均需提交准确详实的《江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2份。(可在江西省住培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打印)

(2)毕业生:免冠彩色一寸近照二张;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单位委派:免冠彩色一寸近照二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医师注册证者须提交两证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30日。

有意向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网报、递交、邮寄以上资料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科教科,并电话联系(13707001118)确认。

四、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精神科专业学员3名,专业代码:0500。

医院根据报名学员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五、培训待遇

1.学员与医院相关部门签订培训合同,享有合同规定的相应权利;培训期间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省卫生计生委、培训医院、送培医院的相关待遇。

2.学员在带教导师指导下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使用医院提供的临床技能培训学习器材;学员按要求通过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达到住院医师水平,由省卫生计生委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江西省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7年招生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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