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均要参加2023年度继续教育培训。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培训时间
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自2023年2月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
三、培训形式及培训机构
经市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式为网络培训和视同培训;网络培训合作机构为朝阳市会计学会。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czj.chaoyang.gov.cn/html/CYCZJ/202301/0167497750834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