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不达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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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 导语】万一I-526申请被拒,投资者应该采取何种方式,保障自身权益呢?总的来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撤案退款,二是对移民局的决定进行上诉。和©文档大全网一起来看看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不达标怎么办。




1.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不达标怎么办?


  一、向谁上诉


  投资者在收到移民局对其I-526申请的拒绝信后,可委托律师提起上诉至AAO (Adminastrative Appeals Office 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


  二、什么案件可以上诉


  AAO是移民局内设的具有行政复核权的上诉受理机构,可以受理因对移民局的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核案件。所以,AAO允许所有I-526申请者对移民局的拒绝决定提起上诉。


  三、上诉(Appeal)流程


  1. 上诉者通过递交I-290B表,来进行上诉或者申请复核。上诉的时间要求在移民局作出拒绝决定的30天内提交;


  2. 初审:原作出拒绝决定的移民局办公室将先对案件进行初审,初审的结果可分为:将上诉作为复核申请对待(Motion to Reopen/Reconsider),并因此自行开案,予以复查。如果上诉确有道理,可径行改变原拒绝决定,而批准申请;原作出拒绝决定的移民局办公室,若初审后认为其拒绝决定没有错失,则会将申请人的上诉转到AAO;


  3.在复核过程中,AAO可以作出:驳回上诉(Dismiss/Deny);要求补件(RFE);准备驳回上诉(NOID,意味着上诉人还有一次进一步申诉的机会)等决定;


  4. AAO的裁决分为:批准上诉(Sustain)、驳回上诉(Dismiss/Deny)或发回重审(Remand);


  四、审批时间


  初审:45天内


  初审之后,AAO通常会在收到案子(初审之后)的半年之内做出裁决。


  由于AAO负责受理上诉的范围不局限于投资移民,还包括亲属移民、职业移民等所有对移民局的决定不服而提起的上诉,因此上诉案件积压较多,费时较长。实际上上诉可能会耗时1-2年左右。


  附录:AAO曾经做出的,对EB5投资移民领域仍然具有约束力的四大案例


  Matter-of-Ho,22 I&N Dec. 206 (AAO 1998)


  该案的重要性在于明确了符合EB-5申请条件的商业计划书所必须满足的要求;


  Matter-of-Izummi,22 I&N Dec. 169 (AAO 1998)


  在这个极其复杂的案子中,AAO认为,一旦项目方做出了担保还款或赎回的,那么投资者的资金即不符合EB-5投资需要将资金处于“风险状态”(At Risk)的条件。此外,此案还表明,为了满足移民局的要求,EB-5案件必须在递案时即符合审批条件,以防止“实质性改变”(Materially Changed) 而造成有问题的申请;


  Matter-of-Soffici,22 I&N Dec. 158 (AAO 1998)


  这个开创性的案件,阐明了EB-5的投资必须要能显示出一个清晰和透明的资金来源(Source of Fund)和汇款路径(Path of Fund);


  Matter-of-Hsiung,22 I&N Dec. 201 (AAO 1998)


  在这个案子中,AAO讨论了用期票(promissory notes)做EB-5投资,以及重组现有企业等问题。


  有关AAO上诉的更多问题,可以具体参照移民局发布的移民局行政办公室上诉手册(AAO Practice Manual)


2.什么是美国投资移民?


  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地区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美国EB-5投资移民可以投资的企业类型


  (A)新的商业企业的投资,包括创新企业或重组旧企业。


  (B)扩张现有的企业,可以投资或注资以增加资产或员工四成以上,也就是注资后,资产或员工人数,都为原有规模的一点四倍。


  (C)困难企业之投资,企业在注资之前的12到14个月,损失了资产价值的五分之一。


  美国的投资移民是投资及实际的经营及投资,但投资者不需要有任何经营的经验或教育程度,的条件就是有足够的资金。


  新企业必须保证能至少运行两年以上,如果新企业连续亏损难以维持二年,投资人可能会得不到移民绿卡。


  关于投资人获批绿卡事项


  投资人在确实进行了投资之后才能申请签证,不能先申请移民签证而后投资。即使移民局批准其投资移民的申请,投资者两年内获得的是有条件限制的临时绿卡。两之后,移民局对其投资项目进行考查,合格者可转为永久绿卡。若投资人两年中投资失败,则需承担相应风险。


  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


  EB5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1)投资人必须年满 21 岁


  (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投资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EB-5


  申请美国EB-5投资移民的具体要求:


  (1) 建立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购买一个现有的企业,加以改造或重组以成为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扩大原有的企业使其净资产和雇佣人员达到原来的140%,或投资使一个困难企业,就是过去一到两年中净资产减值20%的企业,保住现存所有雇员的职位。投资必须用真实资金,包括现金,机器设备,存货,及其它财产。如果是用银行贷款投资,必须是用投资人本人的私人财产作?抵押而得到的贷款。投资人与投资的企业之间的债券,票据,或借款等都不是投资。如果投资人和投资企业之间有任何保证投资能够收回或获利的,都不算为投资。


  (2) 投资额要达到一百万美元。在某些特定地区可以投资50万美元,这些特定地区是指达到美国全国失业率1.5倍的地区或某些特定的农村地区。


  (3) 为不少于10个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创造全职的就业机会。移民法对投资移民中"全职员工"的定义是一星期至少工作超过35个小时的员工。如果投资一个在过去一到两年中净资产减值20%的困难企业,要在随后的至少两年内保住所有的现有雇员的职位。


  美国投资移民EB-5移民的申请步骤和周期


  符合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要求,即可提出申请。


  EB-5的申请的步骤流程和每个过程的时间周期为:


  1、评估并设立美国公司或“有限合伙事业公司”或者地区性投资项目,约2个月


  2、向移民局递交I-526表,申请投资移民批准,约3个月


  3、移民局批准后,申请人材料转交NVC即全美签证中心处理绿卡号,最后由美国驻广州总领馆给申请人4号文件袋,即面试通知。约6个月


  4、等待广州总领馆面签,获得签证。约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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