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结束后,有关证书领取事项说明如下:
1.领取方式为免费邮寄的申请人,请保持手机畅通,证书将于2023年8月前寄出,请注意查收。
2.自取证书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周末或节假日不办理)到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二楼B60教育局窗口领取。办理时,请现场出示个人身份证、受理凭证和相应毕业证书。联系电话:0512-69820207。
3.若委托他人代领证书,请下载《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个人委托书》(附件2,A4纸打印),并填写相关信息和粘贴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请受委托人现场出示个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委托书、受理凭证、相应毕业证书。
4.邮寄或自取的材料中,均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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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个人委托书
苏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