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大圣-2021河南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95人】

副标题:2021河南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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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招聘# 导语】2021河南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95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至8月6日17:0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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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3年,是一所集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国家爱婴医院,洛阳市妇幼保健体系建设龙头单位,是全国首批、全省首家获得开展试管婴儿技术准入资格的地市级医疗机构,洛阳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洛阳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洛阳市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两筛、两癌等民生实事定点筛查机构,河南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等。

  目前有南、北两个院区,南院区为主院区,位于洛阳高铁站对面,北院区(老院区)位于西工区玻璃厂南路,编制床位1200张,临床和医技科室42个,开设19个临床病区。现有职工1270人,副高以上职称151人,硕博研究生154人。

  医院建设有六个临床中心(河南省新生儿重症救护网络洛阳分中心、洛阳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洛阳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洛阳市新生儿质控中心、洛阳市儿童听力筛查诊断中心、洛阳市儿童心理行为中心);两个研究所(洛阳市生殖医学研究所、洛阳市男科医学研究所);两个重点实验室(洛阳市生殖与遗传重点实验室、洛阳市儿科学重点实验室)。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为特色专科;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母婴安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为省级重点专科;妇女保健科为省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儿童保健科为河南省儿童早期发展标准化基地;妇产科、新生儿科为市级重点专科;康复科为市级特色专科。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结合2021年招聘需求,按照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招聘公告。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医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负责医院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不大于35周岁,副高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正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

  (三)学历要求

  高中起点的国家普通统招全日制毕业生,2017年起招录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在校大学生2021年7月31日后毕业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详见《2021年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线上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个人登录洛阳市妇幼保健院首页http://www.lyfybj.net.cn/index.html(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投递简历,简历应包含具备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

  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至8月6日17: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网上审查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拟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拟聘岗位要求为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不受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限制。

  (三)考试方式

  拟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与B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程序进行,拟聘岗位要求为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提前登陆查询。应聘人员应按照公布的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为卷面成绩,将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自主登录查询。

  2.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时,应聘该职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现场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基础学历、中间学历、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学历证明,暂未发放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已取得毕业证的应聘人员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4.面试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用专业面试,行政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要求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5.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果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应聘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将在医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五)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具体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A类岗位根据员额制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B类岗位为院内聘用人员,执行院内相关待遇。

  五、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各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应聘人员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专业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应聘人员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人事部门及医院主管部门监督。

  医院纪检部门负责整个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咨询电话:0379-63296911(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379-63296936(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0379-6333331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379-6993326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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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职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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