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人员资格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勤奋敬业,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文秘学、新闻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年龄在22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具有2年以上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应聘:
1.有违法行为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区行政中心A526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报名邮箱:gbqwtxj@163.com
(四)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个人简历(一式两份),提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查验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港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该准确无误,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不接听电话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二)面试:由港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织实施。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管理及待遇
招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工,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参照目前港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聘用人员的待遇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港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联系电话:0775-4258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