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穗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5日至15日登陆“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登记有效后,于5月20日至22日根据网上预约时间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公办小学审核、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6月11日公办小学派发录取通知书。
2.报读民办小学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于5月10日至20日登录“广州市民办小学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根据各民办小学的预告规定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民办学校审核、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并获得相应学籍。
3.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积分制入学政策。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府办〔2017〕9号)于3月10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来穗人员可上荔湾教育网查询文件及日程安排、受理点等相关材料,按照相关要求先网上报名,再到受理点提交证明材料,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
有条件的公办学校可接受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和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申请登记,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到相应的学校申请。
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登记和审核资料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者,可于8月29日到户籍地对应学校递交补报名申请,补报名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去年申请延缓到今年入学的适龄儿童,按去年划分的对口服务地段学校或去年统筹的学校接收,对未经申请及批准,擅自推迟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为做好入学地段的统筹规划,原则上同一户籍地址、同一房产、同一租住房只在辖内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孪生子女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如同一户籍及同一房产或同一租住房,在其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已经有学生在读1—5年级的,该适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都属荔湾区的,先在荔湾区户籍地报名登记,由户籍地学校提交统筹;户籍地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在其他区的,先在户籍地荔湾区报名登记,再在报名系统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统筹;户籍在其他区,实际在荔湾居住的,先在户籍区登记,再在报名系统向荔湾区申请统筹。
正在阅读:
三年级经典童话故事【集锦5篇】06-23
硬币跳高游戏作文500字09-04
高中劳动节作文200字以上04-14
我的家风故事作文800字10-28
2016年11月上海企业培训师考试成绩查询网址:www.12333sh.gov.cn08-24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研究生留学费用详情06-15
心情的重量作文600字01-15
家乡的山作文600字01-26
2017年报关员考试试题_2017年报关员实习报告12-24
2017年9月江苏公共英语成绩查询入口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