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中医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拟从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附件)
二、选调对象
全市差额拨款医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人员如为自收自支编制,选调后原有性质不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0月30日),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与所需专业相对应的学位。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1. 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工作由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组织。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中医院人事科(盐城市人民北路53号门诊楼8楼);联系人:皋忠岚;联系电话:88166308。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的复印件(由所在单位验印盖章),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盐城市中医院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现场报名。
市卫生计生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商议确定比例。
2. 考试方式
采取专业化面试办法,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为60分。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在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4. 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 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委按有关规定提请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6662316(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0515-88193510(盐城市人社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336054(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
0515-88198212(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点击下载>>>
盐城市中医院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盐城市中医院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2016年10月江苏盐城市中医院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