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雇用乙方为甲方单位临时工,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 个月,时间自2011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违章操作(包括骑摩托车、用电事故、放水事故),若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在上班期间不得喝酒、打架、斗殴并遵守喀管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乙方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必须向甲方提前请假。
六、乙方在下班时间后,甲主概不负责乙方的一切行为。
七、甲方应每月按时向乙方发放工资。
八、在聘用期间,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其用工合同,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