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9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考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考调范围
全省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其中面向营山县内机关事业单位考调5名,面向营山县外机关事业单位考调5名。
二、考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
(三)年龄限制:年龄40岁以下(1979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为准(如身份证与个人人事档案认定的出生时间不一致,以人事档案认定时间为准)。
(四)年度考核: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五)工作年限: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满1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中、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满影响期的。
4.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不能流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报名地点:营山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绥安大道铁路桥往南充方向300米左右,营山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时携带填写完整的《营山县行政审批局公开考调营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二份,单位和主管部门均要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将开考比例放宽至2:1,若面向县外考调名额达不到开考比例,可将县外考调名额调整至县内;若面向县内考调名额达不到开考比例,可将县内考调名额调整至县外。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资料,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领取准考证:审核合格的根据岗位开考情况发给准考证。请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月2日下午1:00—5: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原始成绩由营山县行政审批局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2.面试
(1)形式和内容: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考调岗位的比例一般为3:1,开考比例调减至2:1的按2: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1(调减的按2:1)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通知为准。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方式)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该职位可递补。
(六)考察
由县行政审批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以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考调对象,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并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九)调入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县行政审批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考调到事业单位的,一律占用事业编制,确定为事业干部身份,不保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
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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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行政审批局公开考调营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营山县行政审批局公开考调工作证明参考样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