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浙江省审计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体育场路555号。主要承担审计理论研究任务。
二、招聘岗位与条件
本次招聘审计理论研究人员2名,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审计学、会计学、财政、金融等管理类、经济类相关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5日后出生)。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2016年9月30日。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于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本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
1.笔试
笔试日期初定在9月下旬。
笔试主要内容为:审计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笔试结束后,将在省审计厅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省审计厅接受资格复审。所有面试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程度、胜任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已确定办法计算总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在除体检、考核以外的其他环节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审计厅网站((http://www.zjsjt.gov.cn,“审计要闻”);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省审计厅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审计厅(人事处):0571-87051685;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7051803(王女士)。
附件: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二)
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