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防疫安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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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天津市河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防疫安全须知已发布。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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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拟于2022年7月16日举办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安排

  (一)笔试时间

  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22年7月14日上午9:00至16日上午9:00

  请考生按时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情况,以准考证实际通知为准。

  二、考前防疫要求

  (一)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1.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天使用手机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

  2.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天下载《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书》(以下简称《健康卡及书》)和《流行病学调查表》(以下简称《流调表》);按规定如实填写健康卡和流调表,记录体温,签署安全考试书,并在考试入场时交给监考人员。

  (二)考前核酸检测

  1.考生应按要求合理安排考前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时间依据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

  2.考前7天始终在津且可以自由流动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3.考前7天内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经发热门诊鉴诊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须持考前72小时内两次天津市核酸阴性证明(考前24小时一次,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4.自低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抵津考生,须按照本市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后,持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5.具有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市及感染者关联轨迹地区(以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为准)旅居史的考生,除按照我市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外,还应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管控措施。持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试须确保证件材料齐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所需证件、材料包括:①考生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④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⑤规定时效内的本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⑥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卡及书;⑦流行病学调查表。

  (二)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日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可将消毒纸巾等个人防护用品带入考场,除核验身份外,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五)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7天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招聘单位报告有关情况。报告主要内容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考点学校、异常情况(①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确诊为新冠肺炎;②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③其他情况)。

  四、特别提示

  (一)考生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考前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到人员密集及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限度降低疫情风险。

  (二)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考生确因疫情防控执行隔离管控措施,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可于考前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说明申请办理退费手续,由招聘单位核实后协同北方人才于考后统一安排退费事宜。

  (四)因未遵守相关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的,将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发布,及时了解相关要求。

  附件:点击查看

  1.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书

  2.流行病学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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