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衡阳珠晖区教师招聘:2018年湖南衡阳珠晖区义务教育招生划片政策公布

副标题:2018年湖南衡阳珠晖区义务教育招生划片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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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最近湖南的幼升小招生信息正在火热发布,为了方便考生和家长对政策的了解,接下来©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湖南衡阳珠晖区义务教育招生划片政策,欢迎关注。

  一、严格实施划片招生

  根据城区建设、生源变化及学校新增学位的情况,适时调整各校施教服务区范围,并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及珠晖区教文体网上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各学校应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本校的施教服务区范围。区教文体局和招生学校要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根据各学校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师资队伍等情况,按照相关政策合理下达招生计划,学校应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

  二、严禁违规自由择校

  凡珠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按法定监护人居住地划片入学,户籍所在地与房产证不一致的,以居住所在地为准。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严禁一切违规择校行为。

  三、依法保障年满6周岁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依法入学,2018级小学新生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

  四、严格控制班额

  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各学校要根据珠晖区教文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保证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小学起始年级平均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力争在2020年秋季开学时实现全区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起始年级平均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超班额招生。

  五、入学规定

  公办小学应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服务区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一)有户有房(第一批)

  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均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2.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区,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二)有户无房(第二批)

  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起,就落户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宅性质房产,实际与家人(祖父、祖母、外公、外婆)共同居住或租住在本校服务区内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或自建房、安置房等,以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产权房证明材料为依据,以适龄儿童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三)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第三批)

  1.有房无户(第一类)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某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在城区,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但同时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务工证明材料(正式务工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或在本市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无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城区,但随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合法居住,凭一方家长的服务区内居住证和务工证明材料(正式务工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或在本市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适龄儿童在本校服务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入学。

  六、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校要简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各校要以校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

  七、严格执行普通初中招生的有关规定

  各初中学校严格按照2018衡阳市教育局下发的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

  八、严格落实阳光招生

  各校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向本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在校门口的显要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向家长告知学校办学规模、招生区域、招生计划(班级与人数)、招生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所需证件、录取结果。

  九、落实阳光编班制度

  严禁各校组织招生考试,新生编班实行随机抽签制度,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十、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凡正式录取的新生由接收学校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到区教文体局基教股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所有注册登记手续全部在网上进行。

  十一、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

  为确保珠晖区划片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凡擅自违反本规定者,将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出现“大班额”现象,由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局以往下发的招生等文件与本规定相违背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珠晖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区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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