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4名,派遣补充到相关区(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工作。®文档大全网特别整理了事业单位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以下是公告详情:
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吃苦精神;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所在区(镇)户籍或家庭住址在报考所在区(镇)。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在岗或辞职不满五年(满12个月为一年)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房产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2.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22日17∶00。
3.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区(镇)人社所。
4.资格审核:相应区(镇)人社所依据招聘公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5.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处缴纳笔试费100元。
6.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23日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公示。
2019年1月24日9∶00-17∶00到原报考所在区(镇)人社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导致该岗位出现缺位时,在该岗位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如发生某岗位拟招聘人数不足的情形,在未被录用的同一报考岗位全体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二次自主选岗。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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