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是经宁波市民政局依法注册登记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本协会由宁波市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财务公司、社会和个人等自愿结成,成立于2014年7月29号。本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受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的业务指导,受宁波市民政局监督管理。
宁波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下设教育宣传机构、金融消费环境评估机构、12363咨询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构等部门。协会致力于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第三方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构,成为推动宁波市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模式的多元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更好发展金融消费保护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人品端正,有志于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
(三)思路开阔,工作踏实,具有高度工作责任心,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教育宣传综合岗1人
1.金融、经济、新闻等专业毕业;
2.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各类公文文书的写作,有相关金融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3.熟悉平面设计,有相关金融宣传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金融消费纠纷办案岗1人
1.法律专业毕业,取得国家司法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2.具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事务所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
简历投递→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实习(试用)→录用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招聘者请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nbfcpa@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工作经历,并请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上述材料亦可邮寄至:宁波市江东北路138号金融大厦2007室宁波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陈老师收。
招聘时间截至2016年12月1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协会根据报名的实际情况,组织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及录用
宁波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参照同类社会团体建立系统完备的薪酬、津补贴待遇和职务晋升制度,各种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8705854787058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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