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报名,统一考察,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专项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专项招聘计划共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2023年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任职资格;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专项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hr.com/)→点击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查看审核结果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至5月18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至5月19日12:00;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每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300K。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学习成绩单(需学院签章);
4.报名表(附件2);
5.有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3年5月19日18:00前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现场考核,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材料前认真核对,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及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者,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招聘岗位免笔试,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考核。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5月24日,西藏大学
2023年5月25日至5月26日,西藏民族大学
地点:以校方提供场地为准
六、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
七、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依次递补。
八、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毕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岗位待遇
本次专项招聘人员纳入云南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一、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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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云南省2023年专项招聘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xizang.gov.cn/xwzx/tzgg/202305/t20230517_355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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