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防灭火巡查队员岗位A24名和岗位B26名,共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二)热爱森林消防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三)男,身高1.65米以上,18-30周岁内,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具备森林防灭火经验,符合森林防灭火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年龄放宽至35周岁。
(四)身体健康,无纹身,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参与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迷信、邪教、非法上访等活动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六)限兰陵户籍。
二、岗位职责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靠前驻防,负责日常巡逻、森林火灾预防和初期扑救工作,执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路与育才路交汇府佑国际东文旅集团沿街。
(四)报名审核需提交材料:
1.打印并填写的《报名表》1份(见附件1);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4张;
4.毕业证、退伍证(非必须)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打印并签名按手印的《诚信书》1份。
招聘具体事宜查询及报名表、书下载可登录兰陵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
(五)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过程任一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5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研究,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六)体能测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密切关注兰陵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的体能测试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招聘主管机关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四、招录考核
考核经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百分制进行,测评项目为1500米和单杠引体向上,分值各占50%。最低分不低于60分(含单项)。
1.男子1500m评分标准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和逻辑能力等情况。根据体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5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体能测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体能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人。
(三)体检与政审。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执行,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形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四)公示和聘用。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招聘公司签订两年劳务派遣合同,由购买服务单位派驻到相关乡镇工作。对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根据购买服务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续聘或解聘。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薪资方面
1、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3600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和人事代理费用)计发;正式录用后,薪酬待遇为每月5000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和人事代理费用)。
2、以后每年根据职务级别进行工资递增,工资与绩效挂钩,保持稳步增长。
(二)保障方面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行李衣物统一发放,免费提供伙食及住宿。
3、实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实行24小时工作轮休制,未婚者每月享有带薪休假6天,已婚者7天,年休假、婚假、产假、工伤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5、符合条件人员,可选拔为副班长、班长等,并享受相应岗位补助。
六、其它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兰陵县政府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并确保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本公告由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9-7929789
张老师13012793188、17862680479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兰陵人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附件2:诚信书.doc】
附件【附件1、2023年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森林防灭火巡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