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20年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编制招聘公告【3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有效缓解各单位人员紧缺情况,现将开发区2020年度镇街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30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需求详见《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除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研究生)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4)。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要求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符合对外公布人才需求信息表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参加引进:
1.现役军人、在读大学生。
2.服务期内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正式编制),通辽市内现已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20楼2001室(西)。
4.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
(2)2寸免冠照片1张;
(3)报名人员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归国留学生提供);
(5)个人征信报告(需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打印);
(6)其他能够证明其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材料;
(7)健康通行码“绿码(通过“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健康通辽服务公众号、健康通辽APP申领“健康码”);
(8)属于通辽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如因提供材料不全、不实或弄虚作假而影响引进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5.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及《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及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在整个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报名费用
报名时收取报名费20元/人,笔试考务费5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人(报名费用只收现金)。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工作人员在报名时进行。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能力测评
(一)测评方式
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根据岗位不同,测评方式不同,详情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另行公告。
(二)测评时间
测评时间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修订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拟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开发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按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举报者要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服务期限5年,相关待遇在签订合同中约定。
七、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下各项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报名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填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表》(附件3),截至领取准考证当日。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凡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结合全国动态调整)旅居史的,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要第一时间在开发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低风险等级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3.报名人员如为入境人员,在实施“77”、“2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后,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4.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开发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考试资格。
5.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和疫情防控要求作出调整,将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二)纪律要求
1.严格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2.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凡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必须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475-8628621
附件>>>点击查看
2020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目录.xls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度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表.xls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xls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2020年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编制招聘公告【30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