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第二批招聘公告

时间:2023-08-03 02:35: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河北省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文档大全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image.png
  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主要承担全国重要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实物地质资料采集、保存、处理、数字化、使用、信息共享和研究工作,支撑自然资源部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指导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业务建设,并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和科学普及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其中应届毕业生3人,在职人员1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以上人员入职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入职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12月31日。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4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cgs.gjzhaopin.cn/,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采取面试,共1个岗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采取笔试和面试,共计1个岗位。考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如考试人数不满足要求,则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1.应届毕业生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进入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确定

  社会在职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入面试,对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届毕业生,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各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确定面试人员后,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发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协调、口头表达等。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6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招聘在职人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由我单位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五)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未如实报告亲属在中心工作情况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中心为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燕郊户口。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010-61592010、汤老师010-61598274

  单位网址:http://www.gsc.cgs.gov.cn/

  通讯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燕灵路245号

  邮编:065201
  附件>>>点击查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Qgm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