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大圣,2020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招聘辅助人员公告【40人】

副标题:2020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招聘辅助人员公告【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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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0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招聘辅助人员公告【4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5月13日(仅限工作日)。©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20名(男性),主要从事巡特警相关工作;县大气办、白洋淀专班、生态环境分局辅助工作人员20名(男性15名,女性5名),共4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单位统一指挥调配。

  3、县公安局巡特警人员报考条件: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退伍军人,公安、司法类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荣获军区个人二等功,有武警特勤、陆军特种兵、海军陆战队经历的退伍军人或有一定侦查、擒拿格斗、攀登、A2及以上驾驶专业特长的优先聘用,30周岁及以下(从报名当日算起)。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残疾、纹身、色盲、口吃等,身高1.70米及以上,过于肥胖及消瘦者不能录用。(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县大气办、白洋淀专班、生态环境分局辅助工作人员报考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社会工作资格证者,司法类专业者优先聘用,35周岁及以下(从报名当日算起)。

  4、博野县户籍。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报考县公安局辅警考生不参加面试,需参加体能测试。报考县大气办、白洋淀专班、生态环境分局辅助工作人员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试,需参加面试。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5月13日(仅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分别到用人单位报名。博野县公安局,联系电话:8327557;博野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832729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持本人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处报名。

  4、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分。报考公安局辅警笔试考生按2:1比例进入体测环节,笔试考生人数低于比例要求时,全部进入体测环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报考县大气办、白洋淀专班、生态环境分局辅助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按2: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考生人数低于比例要求时,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当日在考点显著位置和县相关媒体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面试(体能测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者面试进行体操式打分,即去掉1个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引体向上,俯卧撑,立定跳远4个项目。打分标准参考国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单项得分低于该项目最低得分成绩者直接淘汰,体侧项目全部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证件审核)。体测成绩占综合成绩50%(每项25分)。

  面试、体测成绩当日在考点显著位置公布,2-3日内在博野县相关媒体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面试、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综合成绩

  报考县大气办、白洋淀专班、生态环境分局辅助工作人员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县公安局辅警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体测成绩×50%。

  综合成绩保留6个月有效期(6个月内新招录到岗人员因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以递补一次)。

  7、证件审核

  主要审核学历及相关证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综合排名。

  进入综合排名考生低于计划招聘人数时,招聘人数为进入综合排名考生的90%。

  8、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名单(报考县大气办、白洋淀专班、生态环境分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成绩,需按性别分组排名)。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若出现并列,按优先聘用条件进入体检和政审。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政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9、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在博野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工资、保险、合同等相关手续。

  监督电话:0312-8327271

  拟录用人员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及自行放弃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参照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人员管理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即由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的档案由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县人社局(县人才中心)统一进行人事代理,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时间为三个月。合同期为九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为四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再次聘用续签五年。

  工资待遇:1680元,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政策调整。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依照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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