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
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审计、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
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6号)文件规定,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五)报名参加正高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21〕26号)中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截至2022年底满55周岁(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其他参评条件人员可免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参评。
(六)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七)本通知所述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八)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初、中级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参加高级、正高级考试人员,在呼和浩特市考试。
(九)报名审核。
1.初级资格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注册并打印信息表后,在报名表书人处签名并留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合格人员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到报名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经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合格成绩。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没有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可以通过该系统“取得技术资格人员入库备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系统。
2.中级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自动从“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调取考生主要报考信息,并自动判断考生是否符合相应的报名条件。“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信息与考生实际不相符的,必须在报名前进行变更、完善。会计人员信息档案在外省的,按照属地原则必须将会计人员信息档案调转至内蒙古方可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但受年龄限制,在网上无法注册的考生,在报名期限内联系所在盟市财政局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报名。
3.高级资格考试,考生的会计人员信息必须纳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管理,相应信息符合报考条件。
4.正高级资格考试,在内蒙古会计网正高级报名系统完成报名,考前不审核,考试合格后参评时一并审核。
二、报名网址
初、中、高级: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正 高 级:内蒙古会计网(www.nmgacc.cn)
三、报名时间
(一)初级、高级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2月28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18:00。
(二)正高级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26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6日18:00。
(三)中级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7月10日12:00。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0日18:00。
四、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四)正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正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参加高级考试并达到内蒙古级合格标准的人员,从内蒙古会计网上自助打印合格成绩单,当年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考试达到合格分数,在内蒙古会计网上打印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五、考试大纲
初、中、高级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正高级会计师考试不制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的辅导教材。
六、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共10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考试时长为210分钟,开卷考试。
正高级资格《正高级会计师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7月1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考试时长为210分钟,以纸笔答题、开卷形式考试。
(三)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七、考务日程
2022年12月30日前,各盟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3日至5月12日。
2.5月13日至1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3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3.6月16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30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二)正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正高级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10日至15日。
2.7月16日组织正高级资格考试。
3.8月31日前,在“内蒙古会计网”公布正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日期9月1日至9月8日。
2.9月9—11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3.10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八、收费标准
初、中级会计资格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申请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公务员录用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2002〕887号)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会计专业参加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字〔2005〕第1505号)和,每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70元标准执行;高级资格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高级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字〔2005〕752号),每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180元标准执行;正高级资格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正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收费项目的函》(内发改费〔2009〕1930号)每人400元标准执行。
九、证书领取
(一)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时,将在“赤峰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chifeng.gov.cn)发出通知。请考生按通知要求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获得资格证书人员领证时需提供学历证书(非赤峰市户籍的赤峰市在校学生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提供有效学生证视同提供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成绩合格单进行资格审核;获得中级资格证书人员还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非赤峰市户籍的非在校人员还应携带赤峰市的居住证。旗县区考生自通知发出后,按规定时间到所在旗县区财政局会计股审核资格,由旗县区财政局集中领取合格人员证书后发放,逾期的考生,直接到市里指定地点审核资格后领取证书。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合格成绩。
十、其他事项
通过评审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的证书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通知领取。
赤峰市财政局咨询电话:8365220 8365726
旗县区财政局咨询电话:
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 7232152
巴林左旗财政局 7882580
巴林右旗财政局 6223412
林西县财政局 5325939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5222952
翁牛特旗财政局 6360921
喀喇沁旗财政局 3772606
宁城县财政局 4227131
敖汉旗财政局 4322216
红山区财政局 8250658
松山区财政局 2785151
元、宝山区财政局 3510823
赤峰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日
原文标题:赤峰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