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城区缺编小学校补充教师,根据《中共宁南县委办公室、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 〔2009〕75号)精神,经县教科局研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 2016年城区小学校面向区乡小学考调教师,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 高 峰(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赵 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姚永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古代礼(县教科局局长)
成 员:李应帆(县教科局副局长)
陈 康(县教科局副局长)
张 文(县教科局副局长)
邹 凡(县教科局副局长)
依拉日(县教科局纪检组组长)
陈学友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人员: 顾正文(县教科局人事股股长)
武尽明(县教科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凌国琪(县教科局办公室主任)
刘树海(县教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邓明康(县教科局人事股干部)
董治友(县教科局人事股干部)
刘玉延(县教科局人事股干部)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城区小学缺编情况,做好本次公开考调教师工作。
(二)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与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宁南县在编在岗,在区乡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城区学校教师不得报考)。
(二)条件:
1、遵守各类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违反师德师风现象。
2、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岗位教师,具备本方案第五条第(五)款第1、2点的教育教学成果;本县工作满5周年(2011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另外,本县工作满3周年不满5周年,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岗位教师,但期间学科教学成绩,曾经取得教科局各类教学考评类区第1-3名的(若2015-2016学年度考评结果未出来,则以平均分排名,取得类区第1-3名或提高幅度1-3名的),准以考试方式参加考调。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考调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15人,小学数学12人。
五、考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2016年8月9日“在中国·宁南(http://nn.lsz.gov.cn)”网上发布考调信息。
(二)报名时间: 8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县教科局人事股。
(三)报名时须持有:
1、本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教育教学成果证明,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的教师,按本方案的第五条第(五)款第1、2点要求办理。
3、相关加分的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报考要求:
1、每一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即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不得兼报。参加其他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入非教育系统人员不能报考。
2、报考收费:收取笔试费50元/科、面试费80元/人。
3、笔试开考要求:考调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应达1:2方能开考,若出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减少考试进入面试计划数。
4、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
(五)确定面试人员。
1、符合下列(1)条件,报考小学语文和报考小学数学人员,参加笔试后进入面试:
(1)2016学年所教学科成绩,在同级同科以平均分排名,在当年考核类区前40%及以内者(同年度任教学科在两科及以上者,以秀学科成绩为准;未任考核科目的教职工,当年本人具有承担工作的县级以上,由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成果奖),可报考;2015学年和2016学年所教学科成绩,在同级同科以平均分排名,均在当年考核类区前60%及以内或均在当年考核全县前40%及以内者(同年度任教学科在两科及以上者,以秀学科成绩为准;未任考核科目的教职工,当年本人具有承担工作的县级以上,由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成果奖)或两年的学科成绩提高幅度有1次在类区前3名者,可报考;现任校长申请考调,须任职满3年及以上,并经教科局同意,可报考;其他人员申请考调,须经县上研究同意,可报考。
参考人员提出申请,学校在申请中签注申请人2015学年和2016学年所教学科,以及在类区同级同科以平均分排名比例或全县同级同科以平均分排名比例或提高幅度名次(本条的真实性由学校校长负责,加盖学校公章),到教育股审核签字;参考校长、教导主任由教科局在申请中签署意见;县上同意考调者,由县领导在考调申请上签署报考意见。以上材料属该类考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交。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请带上身份证)
时间:8月15日(上午9:00—11:30)。
地点:宁南县朝阳小学。
(3)笔试内容:考试内容涉及报考岗位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采用150分制。
(4)加分:
①工龄加分:按每工作满1周年加0.5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只能加10分。
②教学成绩加分:以2015年度、2016年度取得教科局各类教学考评类区第1-3名的(若2016年考评结果未出来,则以平均分排名,取得类区第1-3名或提高幅度1-3名的)排名加分,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
③教育部门组织的赛课(含优质课、示范课等)名次加分:县级第1名加0.5分,第2名加0.25分;州级第1名加1分,第2名加0.5分,第3名加0.25分;省级及以上第1名加1.5分,第2名加1分,第3名加0.5分。(报名时验原件、交复印件)
(5)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工龄加分+教学成绩加分+赛课名次加分
(6)确定“以笔试进入面试”人员。
按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学科考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开考比例不足,相应减少进入面试人员数。再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面试资格人员,可在参加同类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最后一名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报考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1)2014年度和2015年度所教学科考试中,以平均分或教学成绩综合考核奖排名,均为类区第1名或提高幅度第1名者,可直接进入面试。另外,2014年度和2015年度所教学学科考试中,比较班级10个及以上,年巩固率为100%,学生规模在25人及以上,以平均分排名或教学成绩综合考核奖排名,均为类区前3名或提高幅度前3名者,也可直接进入面试。自愿报考者,提出报考申请,学校按本条要求,签注相关名次信息后,教育股审核签字,作为考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材料,报名时提交。
(2)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考核中,有3个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且2016年度所教学学科考试中,以平均分排名,类区前60%及以内或全县平均分排名50%以内者,直接进入面试。2012年度、2013年度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县级及以上“五优教师”评选中,有3个年度被评为“五优教师”者,直接进入面试。自愿报考者,提出报考申请,学校按本条要求,签注考核或评选信息后,到人事股审核,作为考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材料,报名时提交。
(3)2014年度和2015年度考核中,年度考核结论有1个“优秀”者,且2016年度所教学学科考试中,以平均分排名或教学成绩综合考核奖排名或提高幅度排名,第1-3名者,可直接进入面试。自愿报考者,提出报考申请,学校按本条要求,签注相关考核和名次信息后,到教育股、人事股审核,作为考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材料,报名时提交。
(4)2015年度或2016年度,以乡镇为单位,学校常规考核在类区为前3名的学校,学校均可推荐1名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参加考调。
被推荐教师2016学年所教学科成绩,在同级同科以平均分排名,在当年考核类区前40%及以内(同年度任教学科在两科及以上者,以秀学科成绩为准)或2016年度学科成绩的提高幅度在类区前3名者。被推荐教师工龄满5周年的直接进入面试,若被推荐教师工龄满3周年未满5周年的,以考试的形式取得面试资格。
学校重点以教师在学校管理中团结协作及积极工作,在个人成长中积极向上,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和教风,在学生教育中全面培养学生,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和爱好,注重学生艺体教育为推荐方向。学校推荐公示5天,无异议后,本人自愿申请,由教代会成员在申请上签字,学校签意见(盖章),教育股、人事股审核同意,作为考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材料,报名时提交。
3、笔试第二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的相关信息在“中国·宁南”公示。
(六)确定拟调人员。
1、按本方案第五条第(五)款第1、2点的要求,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以“中国·宁南。
3、依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教育教学相关的知识、技能和专业素养为面试内容。面试采用100分制。
4、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职称加分+“五优”教师加分
(1)职称加分,初级职称不加分,中级职称加0.5分,高级职称加1分。
(2)“五优”教师加分,获县级1次加0.5分,州级及以上1次加1分,只加3分。(验原件,交复印件)
5、确定拟调人员名单。
报考小学语文和报考小学数学岗位人员,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所拟调的岗位数,确定拟调人员。若出现并列,按近5年受县教科局或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五优”教师次数的多少,工龄长短,2016年所教学科成绩平均分值高低的顺序确定。
六、资格审查:县教科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对拟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师德师风,学校团结协作方面。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调人员,在“中国·宁南”网上公示。
2、由教科局分配到学校工作。朝阳小学:教师9人,其中语文5人,数学4人。披砂镇小学:教师8人,其中语文5人,数学3人。县民族小学:教师7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3人。景星乡小学:教师3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2人。
3、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职务职称及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1、考调工作必须严肃纪律,纪检监察对考调教师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咨询电话:0834-4575499(县教科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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