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纠四风治陋习自查自纠报告,欢迎阅读!
今天上午,会同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召开。怀化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会同县委书记杨陵俐,县委副书记、县长周立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东声等县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周立志主持。
杨陵俐在会上指出,开展专项整治是落实中央、省、市委精神及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是让老百姓共享更多反腐败“红利”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2015年,全县受理的群众举报中反映乡科级以下干部问题的达89%,共立案审查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48件,其中村支“两委”班子成员23人(村支部书记10人、村主任9人)、结案47件、处分47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问题5件,处理科级以上干部1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查处“庸懒散”问题21起,处理38人。去年12月,省委巡祝组巡视我县期间,针对村级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呈现“井喷”现象,这说明我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省委巡视组交办的272件信访举报件中,反映村级干部的就多达168件。村干部贪污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财务不清、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有的把粮食补贴、林业补贴、扶贫开发、危房改造、低保、救灾救助和征地拆迁补偿等财政资金当作“唐僧肉”,一旦经手就要“咬一口’’;有的把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视为“香饽饽”,挖空心思变成“囊中物”;有的把群众当作“砧上鱼”,利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事务管理等职权,巧立名目索取各种“手续费’’“辛苦费”。“雁过拔毛”式腐败涉及主体主要集中在村支“两委”成员特别是村支书、村主任,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县、乡干部三类人员,他们权力不大,但具有“拔毛”的便利条件,趁火打劫屡禁不绝,甚至相互勾结,由个人腐败向集体“抱团腐败”演变。“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当前“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问题依然严重。“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四风、陋习”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割裂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危及基层政权稳定,这些问题必须强力整治,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夯实反腐败的群众基础、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群众基础、建设阳光明媚政治生态的群众基础。
杨陵俐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要切实强化工作责任感,必须紧盯重点问题,把握关键环节,搞好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加大对惠民利民政策、作风建设规定等方面的宣讲,做到家喻户晓。要提高政务、村务公开质量,努力解决公开内容“犹抱琵琶半遮面”、公开过程“昙花一现”等问题,强化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发挥督查督办威力,对工作不落实、问题未解决的,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件,坚持查实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要加强对典型案例剖析,发挥警示教育功能,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警示一个方面,曝光一个单位约束一个行业。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和监管漏洞,认真分析整改,抓好建章立制。坚决把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用好《廉政谈话记录本》、《廉政约谈记录本》和《诫勉谈话记录本》,抓早抓小、抓实抓细,严格执纪问责。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着力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杨陵俐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带着高度的责任感和特殊的感情,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抓到底。下定决心、严抓严管、真整实改,以实际成效向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考卷。
会议明确,会同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自4月起至12月底结束。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将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县、乡(镇)、村三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重点整治村(居、社区)、乡镇及基层站所,县财政、发改、农业、扶贫、民政、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林业、移民、教育、人社、卫计、水利等公共服务单位和领域,以及公安等执法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二是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三是低保评定和危房改造领域把关不严、平均分配、人情分配、有偿分配等问题;
四是农村房屋建造领域违规收费、以罚代办、索拿卡要等问题;
五是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六是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强揽工程等问题;
七是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重点查找整治十八大以来及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反《怀化市关于严格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规定饮酒,特别是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严格按照《关于违反“县内工作接待一律不得上酒”规定的问责办法》(会纪发[2015)15号)文件规定处理。
2.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以及将大额公务接待费用分批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公务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7.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认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纠四风治陋习自查自纠报告二
资阳区自4月29日召开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正式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通过“四个明确”举措,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明确组织领导
成立了资阳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和区专项整治办,区纪委、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市工商局资阳分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供销社为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均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
明确整治内容
明确列出了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此次整治内容,具体包括: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公款旅游、违规兼职或从事营利活动。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列明了七个方面突出问题的39个重点整治事项。
明确责任分工
区纪委牵头组织开展财务监察、明察暗访;市公安局资阳分局牵头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问题;区财政局参加财务监察集中行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区审计局参加财务监察集中行动,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市工商局资阳分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对餐馆酒店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组织监督检查。此外,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负责对本区域村(社区)及站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区供销社等部门单位负责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明确工作进度
5月6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区直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区专项整治办;6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区直部门单位对2013年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送区专项整治办;11月前,区纪委牵头将组织3次专项督查,对各单位全面自查、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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