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职辅导员和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思想道德素质好;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注: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我校网站首页(http://www.csuf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4日8:00至5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形式。请应聘者登录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人才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版附件。每名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报名截止之后不允许变更所报岗位。
3.报名附件材料要求:(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3)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仅限留学归国人员提供);(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仅限辅导员岗位岗位提供);(5)担任学生干部的聘用证书(仅限辅导员岗位提供);(6)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本次招聘不接受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报名。
(三)网络资格初审
应聘者网络报名后,学校将进行网络初审,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下一环节。
(四)考核方式
1.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个岗位分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岗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未达1:3,由学校研究决定核减相应岗位计划。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职业能力。
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6月中上旬,请考生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人事处网页公布。
面试:各个岗位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面试环节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2.财务人员岗位:采取实践考核、政审考察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未达1:3,由学校研究决定核减相应岗位计划。
实践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占60%)与问答考核(占40%)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际动手能力、财会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等。实践考核环节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实践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按实践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
(五)现场资格审查
辅导员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开始前进行,财务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在实践考核环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将审核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网络报名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一律取消资格。
(六)体检与心理测试
1.各个岗位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体检在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心理测试在我校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
2.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需再经医院进行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心理测试环节产生的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
3.体检与心理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政审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由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无异议者,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选若放弃聘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4.合同期及待遇:辅导员岗位首次合同期为4年,财务人员岗位首次合同期为3年,均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我校在编同类人员待遇执行。合同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编外人员,可向学校申请续聘。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并请在招聘期间关注人事处网页(http://rscn.csuft.edu.cn/)的相关通知。
2.网络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显示,笔试、面试成绩将在人事处网页公布,不必来校查询。
3.招聘工作全程如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学校可视具体情况随时终止相关人员或岗位的应聘及聘用工作:(1)应聘者个人资料不符合招聘条件;(2)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应聘者实际聘用的情况。
4.报名参与应聘而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的任何一个工作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七、联系电话
人事处(咨询报名):0731-85623211
监察处(反映举报):0731-856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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