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为什么没人关注_【关注】安徽铜陵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副标题:【关注】安徽铜陵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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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为统筹安排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巩固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成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下面©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介绍一下该公告的详情,欢迎关注。

  一、总体要求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着眼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统筹、健全机制;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有质量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二、目标任务

  (一)实现中小学招生入学统筹管理

  1.统筹制订招生入学办法。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入学等方面的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地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各县、区要切实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责任,统筹做好辖区城乡学校、普通学校和热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过教师补充和交流方式,基本稳定农村生源;城市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均衡编班,确保学校校额、班额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要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根据各校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满足新课程改革对走班教学要求等因素,由下而上、再由上而下确定每所普通高中具体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2.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各教育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及军人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

  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小学一年级,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等材料,由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就近安排入学;随迁子女入初中一年级,本市小学毕业的学生,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接受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外地小学毕业生回铜就学的,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小学毕业证、学籍表到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登记,由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就近安排入学,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异地就读的回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含在外省考试回原籍录取)的我市户籍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向两头延伸。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枞阳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做好听障、智障及自闭症符合就读条件儿童少年的招生工作,扩大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能力;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公办学校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军人子女入学实行优待,各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联合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铜教〔2017〕108号)文件精神,落实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现役期间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

  3.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各县区要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落实“四统一”政策,促进乡村学校均衡分布;市及枞阳县要统筹实施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积极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根据《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18〕63号),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编制核算,盘活用好教师资源,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以优质教师资源的流动,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按照我市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市区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工作要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重视和加强往届班额控制,通过增加班级和教师等措施,合理分流学生。实行严格的转学审批制度,严厉禁止择校等违规转学行为。

  4.统筹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7号)有关要求,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及时掌握招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严格学籍管理规定和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许存在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省教育厅组织开发了中小学招生管理系统并与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直接对接,建立统一的招生服务平台,自2018年秋季招生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运行通过中小学招生管理系统开展网上招生工作,各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二)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1.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居民村、街道、村组等,科学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原则上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且班额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学区划分方案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学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教育主管部门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要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并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

  2.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各公办学校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办学校入学。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的原则制定招生方案。要进一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2018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5%,自2019年起按省厅要求全部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3.强化权利和义务履行。各教育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精神,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各县区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招收不足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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