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工作开展情况|2016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副标题:2016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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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前一阶段,我委在常委会副主任**、**的带领下,赴市有关涉农部门和部分辖区就上半年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供常委会审议参考。
  一、上半年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为突破口,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努力克服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全市农村经济保持了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成绩来之不易。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11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实现农林牧渔业现价增加值60.8亿元,同比增长4.2%。
  (一)农业生产发展总体平稳。一是夏熟麦油减产减收。受不利天气影响,全市农业生产接连遭受重创。夏熟麦油总体呈现减产减收状态,全市夏收粮食面积为82.4万亩,比上年减少5.7万亩,同比下降6.5%,夏粮亩产达335.5公斤,比上年下降4.5%。二是畜牧业生产总体平稳。上半年我市家禽出栏2255.2万羽,同比增长2.7%,家禽存栏1233.1万羽,增长2.7%。生猪出栏42.3万头,增长5.5%,生猪存栏42.7万头,下降1.2%,家禽价格逐渐走低,生猪价格高位运行。三是渔业生产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市水产品产量达5.7万吨,与上年相比持平。全市渔业现价产值为35.1亿元,同比增长6.8%,渔业现价增加值为15.5亿元,同比增长6.5%。四是灾后复产有序进行。6月下旬以来的持续强降雨,导致全市农业大面积严重受涝,农作物受涝面积89.5万亩,绝收15.2万亩,渔业受灾34.3万亩,绝收19.8万亩,死亡畜禽176.8万羽(头),农业受灾经济总损失达29.73亿元.面对灾情,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全力开展农业抗灾复产工作,目前各项抗灾复产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去年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在全国308个示范区中名列14位,在地级市中位居第二,今年继续稳居全国前列。上半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1.95万亩,累计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60.7%。新增高效设施农业1.05万亩, 高效设施渔业0.59万亩, 高效设施农业面积占比达到20.7%,高效设施渔业面积占比超过31%,新增各种大型农机620台,稻麦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90%。 91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02亿元,利税5.37亿元,带动农户136.1万户,分别同比增长8.04%、5.05%、5.09%。积极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休闲农业升级工程,上半年全市各农游景点接待游客400万人次,营业收入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和7%;大力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在淘宝网上建立我市首家农产品OTO店,目前入驻企业360多家,入驻产品16.45万件。
  (三)水利现代化工程有序推进。一是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新孟河、新沟河等流域工程已经全面开工启动,长江大堤防洪提升工程基本完工,新闸防洪控制工程改建等4项城市防洪提升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二是农村水利建设深入开展。溧阳、金坛、武进、新北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任务全部完成,2016年度项目进度达50%。三是防汛工作有效推进。汛前抓相关责任人防汛知识培训,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汛前大检查,针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汛期抓科学指挥,科学调度,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临一线指导,启动防汛Ⅲ级、Ⅱ级应急响应,一线军民不怕疲劳,连续作战, 努力减轻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四)农村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一是全面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上半年,全市38个镇514个应确权的行政村全面启动,完成权属调查的村488个,占94.94%,完成审核公示的村413个,占80.35%,完成签订承包合同的村273个,占53.11% ,签订承包合同26.48万份,已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4.26万份。二是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出台了我市《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辖市(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全市新增各种类型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28家,465家合作社列入政府优先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开展合作社认定和公示工作,进一步促进合作社提档升级。四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培育示范化建设。目前,全市共有74家家庭农场进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库,2399家家庭农场进入“江苏省家庭农场运行管理系统”。五是继续做好农业政策性保险。积极引导各地开展农业保险,确保主要种植业承保面达90%以上,上半年承保小麦、油菜各80.32万亩、7.58万亩,共为农民提供3.52亿风险保障, 承保高效实施农业10.26万亩,为参保农户提供5.33亿元风险保障。
  (五)农村扶贫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党政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市有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扶贫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扶贫工作,建立精准扶贫目标责任制。二是建档立卡。以2015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溧阳市、金坛区低于8500元,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低于10000元的人口作为我市新一轮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三是全面部署推进。出台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相互促进,产业扶持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加快建立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和扶贫对象脱贫的长效机制。
  二、当前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及其建议
  (一)农业发展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从总体情况看,我市农业发展除了受到宏观环境影响和共性因素制约以外,也受到自身资源条件、发展方式、要素瓶颈的制约。主要体现在:资源约束矛盾突出,耕地后备资源紧缺,农业发展空间持续受到挤压;农业产业融合深度不足;土壤、水体和空气污染对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带来挑战;种养脱节、农牧分离现象突出;农产品精深加工、品牌培育以及市场营销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等。从当前的情况看,由于受到不良天气和水灾影响,导致今年夏粮面积、单产、总产呈现“三减”,农民减收,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弱质属性还未得到根本改变等。建议政府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农业发展空间保护。要以“1185”功能布局规划(100万亩水稻、100万亩生态林、80万亩高效园艺、50万亩特种水产)为引领,充分发挥规划的发展导向和刚性约束作用,有效保护农业发展空间,促进农业集聚集约发展。二要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依靠拼资源消耗转到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上来。三要加强农业风险保障工作。完善农业风险应急保障机制,推动建立健全财政支持、多方参与的农业风险分散体系机制,推动农业防灾救灾方式由“政府救济”向“保险理赔”转变,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四要总结水稻生态补偿实施情况。水稻生态补偿已经实施二年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二年来水稻生态补偿实施情况及其成效进行分析总结,对当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要认真听取各方面尤其是来自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的优化和完善。
  (二)水利现代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今年6、7月份,我市又遭遇了特大洪涝灾害,全市直接经济损失达52.6亿余元。与去年不同的是,这次洪涝灾害,重点受灾地区主要是农区,大部分在环湖及沿河的圩区及集镇,充分暴露了我市农田水利建设滞后这一薄弱环节。建议政府要在认真总结、深度剖析、深刻反思连续二年抗击特大洪涝灾害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统筹城乡水利一体化发展。城市防洪工作固然重要,但农村水利工作也同样重要,水利工作的重点应更多地放在沿江、沿湖、沿河、沿库等重点区域,而这些重点区域大部分在农村,要坚持城市防洪排涝和农田水利建设一起抓,逐步解决好“城乡水利建设发展不平衡、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当前要重点做好受毁圩堤修复加固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标准圩堤建设。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规划。要尊重自然规律、尊重自然水系,崇尚人与水和谐相处。保护好我市“江南水乡”的历史原貌。同时要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全市水利建设规划,针对我市目前防洪排涝方面存在的“北排不足、下泄不畅”等薄弱环节,加快研究“水出口”方向,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解决“水从哪里来,要到那里去”的困惑。三是要坚持统筹协调,科学治水。要切实树立管水有责、责无旁贷的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加快水利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的要求,树立“按规律办事、可持续发展、人与水和谐共处”的理念,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治水合力,为确保我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积极作为。
  (三)基层涉农服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基层涉农服务队伍“人手不足、年龄老化、青黄不接”问题日趋突出。全市区划调整后,部分辖区在功能定位上发生了一定变化,新增了农业板块,而这些辖区涉农部门人员配备相对不足,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称。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法》、《动物防疫法》、《防洪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关辖区要配备相应的人员,保证履行公益性涉农职责。建议进一步加强部分辖区“三农”工作的领导,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配备上给予适当加强,为我市依法治农、实行农业现代化创造必要条件。
  (四)市动物卫生处理中心建设亟待加快进度。市动物卫生处理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于2016年9月进行了立项,市财政总计投入6000万元资金已分批下拨金坛区,金坛区政府也于今年3月通过了建设方案,但前期工作进展缓慢,至今仍没有开工。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时,提出了“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市动物卫生处理中心建设步伐”的审议意见,但由于多种原因,推进效果不明显。在今年洪涝灾害期间,全市死亡禽畜176.8万羽(头),由于没有无害化处理场所,只能采用深埋的处理方法。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工程建设进程,争取市动物卫生处理中心能够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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