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谯城区传统医学传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工作方案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亳州市传统医学传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宣传组织、资料汇总、初审上报工作,并于每年5月底之前将资料汇总上报到谯城区卫生局医政科。传统医学传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为一年一次,均按照本通知方案实施,除有更新,此后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崔兵站,联系电话:0558-5121652。
谯城区卫生局医政科
2014年4月11日
亳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亳州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师资格考核考试
工作方案的通知
亳卫中〔2011〕56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
为认真做好我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卫中医药秘〔2011〕68号)要求,市卫生局制定了《亳州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医传统的家传师授传承是根据中医药的特点、不同于中医药院校教育的人才培养方式,是对中医院校教育的补充。各县、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作为培养中医药人才,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不同层次需求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县、区要按照《亳州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制定本地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办事机构,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县、区在实施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组织过程中,要依据《考核考试办法》规定,严格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标准,按照《安徽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要求,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四、《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应报指导老师执业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请从方案后附件下载。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亳州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及省卫生厅《安徽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突出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特色考核形式,培养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师承和确有专长合格人员。
二、考核组织
市卫生局成立亳州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考试工作。考试领导组成员组成:
组 长:龚艳玲
副组长:翟玉增
邓 华
成 员:朱小萍 赵少刚 马春燕 张东洋 王 虹
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赵少刚(兼)。
三、出师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在医疗机构中连续跟师学习已满3年的人员。
(二)考核方式
出师考核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综合笔试取闭卷考试方式。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出师考核考试的命题和组卷工作,具体考核标准、内容及办法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
(三)考核程序
1、申报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局审核同意后,经市卫生局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填写审核意见。
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明;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学历或学力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见附件2);
(7)跟师学习记录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审查
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负责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3、考试
出师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出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各县、区卫生局要于6月20日前将出师考核人员相关材料上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6月底前将参加出师考核人员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四、确有专长考核
(一)考核对象
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人员。
(二)考核方式
确有专长考核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临床实际本领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临床答辩、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的方式,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命制确有专长考核考试试题库,市卫生局负责组卷、制卷等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考核标准、内容及办法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见附件3)执行。
(三)考核程序
1、申报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填写《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见附件4);
(2)本人身份证明;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申请人所在地卫生局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见附件5);
(5)两名以上当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见附件6)。
(6)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2、审查
县、区卫生局负责对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并发放准考证。
3、考试
确有专长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每年10月份最后一个双休日进行,由市卫生局在报名申请截止前3个月在辖区内进行公告。市卫生局于考核前1个月将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并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汇总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审查,合格者由市卫生局发给《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是对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备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是对行业准入的第一关,各县、区要本着有利于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学术发展、提高的原则,高度重视,认真实施。
2、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凡在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按照执业医师考试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3、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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