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名言,2018年河北邯郸市邯山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118名】

副标题:2018年河北邯郸市邯山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1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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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导语】2018年河北邯郸市邯山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18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1日9:00至17:0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18名,其中高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88名,幼儿园教师1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6.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7.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生源。非邯郸市生源、现户籍仍在市内辖区大学集体户口上的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放宽至河北省户籍。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不限户籍;

  8.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以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须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2)小学全科教师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小学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小学全部任一岗位;

  (4)幼儿园教师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5)“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岗位(南上宋中心校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南上宋小学岗位要求报考者为“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8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5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四项目人员为2015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16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7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不含2018年9月17日当天)。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共118名,其中:

  高中15人(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2人,历史1人,地理1人,政治3人),

  小学88人(音乐10人,体育11人,美术8人,全科59人),

  幼儿园教师15人。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已就业的正式在编教师;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报考人员分别按高中、小学或幼儿园学科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1日9:00至17:00

  3.报名网址:http://www.hdhs.gov.cn(详见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信息)

  4.审查材料: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地点在邯郸市市区范围内。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的工作时间,考生到邯郸市邯山区人社局(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58号5楼525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网上报名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公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及核减取消情况。

  6、考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邯山区政府网站公告,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部分组成,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邯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证书验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具体内容为:小学全科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答辩;高中教师、幼儿教师和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面试形式为讲课。面试满分100分。各岗位试讲范围确定后,于面试前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每名考生时间10分钟。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答辩题目为同一内容和题目。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或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

  (五)体检

  体检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具体学校及岗位(学科)信息详见附件:邯山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或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

  (九)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择学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邯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政策咨询电话:

  0310-3128785(邯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0310-5508025(邯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310-8038719(邯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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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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