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所长-2017年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副标题:2017年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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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是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全省地方病防治技术指导中心,承担着全省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克山病、大骨节病、高碘甲状腺肿和地方性砷中毒等地球化学性疾病的病情调查、防治研究、监督监测、技术指导、健康教育以及对基层防治人员进行培训等工作任务。核准事业编制101人,现有在职职工89人,离退休人员58人,共设有5个职能科室和8个业务科室。


  我省是全国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病种多、分布广、病情重、受威胁人口多,全省17个市均不同程度存在地方病的流行,受威胁人口7000多万。多年来,在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单位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研相结合的指导思想,面向社会,深入病区,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大力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防治、病情监测、业务培训和健康教育,地方病防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国家对全国各省份“十二五”重点地方病考评中,我省取得了中期考评全国第一名的好成绩;在终期考评中,得到了考评组的高度评价。


  单位连续19年保持“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5年,被国家卫生计生委授予“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先进单位”,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16年,被国家地方病控制中心评为全国“十二五”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山东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均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网站(www.sddbs.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聘信息在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网站公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5月3日-5月11日下午17:00前发送电子简历到报名邮箱sdysjw@126.com,并务必于5月11日下午17:00前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31-88569611),也可携带所需材料电子版直接到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报名,我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报名材料


  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演变、专业方向、发表的SCI论文及科研成果的情况、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等);身份证扫描件;国家承认的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文章或立项证明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面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每份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放入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邮箱或现场报送。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拟录取的毕业生须在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前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医疗两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医疗类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实际情况设定合格线。笔试时间为5月13日,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网站,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我所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在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00时,仍未向我所提交有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以招聘专业为单位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为6月2日。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线为60分,每个专业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我所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文明 陈 晓


  联系方式:0531-88569611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应聘人员诚信书.DOC


  3.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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