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铜陵市城乡规划局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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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市规划编制研究和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
2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lldbzh.gov.cn和铜陵市城乡规划局网http://cxghj.tl.gov.cn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报名表》,如有获奖资料或其他证书一并提供。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21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409室 (市淮河大道中段612号,淮河大道与向阳路交汇处南侧),联系电话:0562-2813713。
4.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由市城乡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及面试成绩将在铜陵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进行发布。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城乡规划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确定。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以工作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四)体检考察
根据合成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铜陵市城乡规划局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铜编办〔2013〕33号等文件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铜陵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城乡规划局 0562-2813713
附件: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017年安徽铜陵市城乡规划局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