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8年广州市天河区协作办公室招聘雇员4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10月9日下午17:00时截止。©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程序,供您参考。为进一步推进天河人才强区战略,广泛吸引专业性人才,促进天河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根据《天河区雇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天河区协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雇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1、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天河区协作办公室2018年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附件1);
2、初级雇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①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②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日(1983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3、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10月9日下午17:00时。(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在其他招聘栏查看公告并报考),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同未报名处理,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8年10月12日下午14: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无需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岗位人数或取消岗位。
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暂定于2018年10月13日(周六)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依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数,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按实际进入资格审查的实有人员进行确定。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上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数比例的,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有特殊岗位要求的也可采取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和递补人选。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加面试不受比例限制,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联系方式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附件2中的专业代码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二)请考生在报考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和学位等相关鉴定证明。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协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622814。
2018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协作办公室招聘 报名10月1日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