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共100名,其中招聘男性80名,女性20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5日至1997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为高中或中技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身高要求: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6米以上;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具有较强工作能力、技能及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地址:玉林市玉东新区双拥路人防大厦四楼405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写《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或转业证明、驾驶证、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照2张。
四、录取办法
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注意查看玉林市人事人才网公告、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公告)。
2、面试时间:2017年2月8日—2月9日。
3、面试地点: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议室。
4、体检:根据面试结果按1:1.1比例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请注意查看玉林市人事人才网公告、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公告)。
5、考察与政审: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合格后按程序进行公布聘用名单。
6、聘用:如出现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对体检合格及政审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后管理及福利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1年,实行一年一签,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以上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4、被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上岗前培训,具体培训内容为军训、执法业务、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5、聘用协管员经费列入玉林市财政年度经费预算,被聘用人员的月工资待遇按市财政局核发标准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775-2821998、0775-2308390
传真电话号码:0775-2805139
登陆网址:玉林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
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站:http://ylcgzhzf.gov.cn/
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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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