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快讯新闻-【快讯】山东省聊城市2018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出台

副标题:【快讯】山东省聊城市2018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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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文档大全网小编根据4月26日聊城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的中小学招生政策将在今天出台,下面©文档大全网的小编就今年聊城市中小招生工作为您做详尽的解析,请广大考生家长及时关注。

  中小学具体招生考试政策如下:

  (一)招生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7日-15日;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7日-25日。

  (二)招生条件

  小学: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含本市户籍儿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非聊城市户籍儿童)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公办小学申请就读。

  初中:应届小学毕业生(含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非聊城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公办初中申请就读。

  (三)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无条件接受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学,禁止招收择校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对适龄常住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进行摸底,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公办初中可以依据户籍划定招生范围,也可以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经所审批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并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严格审核其招生计划。支持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招收录取新生。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居住地辖区内公办学校入学就读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是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或正式的劳动合同证明(含劳动保险证明);二是监护人在居住地辖区的房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和户籍所在地户口本。

  3.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向县级引进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再向市“一站式”服务平台报告同意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5.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要求和“一人一案”的原则,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辅读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途径,保证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顺利接受义务教育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加强关爱服务,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防止学生辍学。

  (四)招生要求

  1.义务教育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确保入学机会公平。

  2.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要求,今年各学段2018级和2017级学生必须按照小学45人/班、中学50人/班编班设置,其他年级不准出现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3.所有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进行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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