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延安学校初中部2023年秋季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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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 导语】®文档大全网小升初频道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延安学校了解到,陕西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延安学校初中部2023年秋季招生实施方案已公布。详情如下:


   


  清华附中延安学校坐落于延安新区学习书院旁,是由清华附中一体化学校统一管理的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根据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宝塔区新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校2023年秋季小升初入学工作正式启动,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我校具体要求,做好学生入学相关工作。


  一、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宝塔区新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招生对象


  完成小学教育在校在读的2023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网上申请登记报名期间提出书面申请,到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审核批准后备案。


  三、招生范围


  杨家岭北苑、阳光城、紫玉明珠、旭坤小区、嘉岭檍树、锦绣华府、田园小区、融创小区一、二期。


  四、招生规模


  2023年秋季计划招收初中七年级500名学生。


  五、招生办法及流程


  (一)网上申请登记(8月15日—8月17日)


  符合新城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学位申请人,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8月15日上午9:00至8月17日下午18: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aotaqu.gov.cn/),点击进入小学升初中信息采集系统(凭借学生的报名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填报入学相关信息,完成入学网上报名申请提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网上要如实上传户籍、房产等信息,其中:


  1.户籍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户主、入学学生信息;


  2.房产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信息,无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正式购房合同编号信息或宅基证、安置卡信息;


  3.上传父母与入学学生的“全家福”彩照;


  4.上传学生二寸彩照。


  网上申请学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所需材料。


  (二)现场提交材料(8月15日—8月17日)



   


  【地点】清华附中延安学校中学部教学楼(北门进入)


  【要求】


  1.网上初审通过后,方可携带所有入学资格审查资料到校。所有现场审核资料均需携带原件与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需提前准备两个燕尾夹按下列资料要求顺序夹起来装到档案袋内。若材料不符合要求,请对照标准整理完善后再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按规定拒收材料;


  2.到校提交材料务必排队取号,按要求排队提交材料。


  【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信息的截图打印件,需显示初审通过方可打印进校提交(A4纸彩色打印);


  2.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需将户主与学生个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5.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


  6.家长提前将需要提交的材料装到档案袋中,档案袋封皮上写清楚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毕业学校、小区名称,提交的材料内容及数量;


  7.家长提前准备好孩子的2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并贴在学生户口簿复印件个人信息页上;


  8.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如因填报不认真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招生批次顺序:


  第一批次:


  法定监护人在新区有实际居住的住宅产权房,适龄儿童少年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所有住宅产权房所在学区学校申请入学的。入学资格审查证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网上申请学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信息的截图打印件(A4纸);


  2.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5.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


  6.家长提前将需要提交的材料装到档案袋中,档案袋封皮上写清楚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毕业学校、小区名称,提交的材料内容及数量;


  7.家长提前准备好孩子的2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并贴在学生户口簿复印件个人信息页上;


  8.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第二批次:


  保障学区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有学位的前提下,按以下先后顺序确定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人入学名单,录满为止。


  第一类:入驻新城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在监护人工作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地址就近学校申请入学的。入学资格审查证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在入驻新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入职证明材料(录用、选聘、遴选、任职文件等),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单位工作的,入职时间要在2022年7月31日(含31日)之前,提供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本人五险一金连续缴纳证明材料及近1年以上的工资表及银行工资流水表;


  (2)法定监护人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圣地英才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证明等材料;


  (3)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入驻新城和本人在新城工作的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属于企业的,其所在企业要在新城注册、经营、纳税满1年以上,并提供企业在新城注册、经营、纳税的证明材料;


  (4)全家户口簿;


  (5)申请监护人身份证;


  (6)申请入学学校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


  (7)以上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企业按规定时间统一向学校提交。


  第二类:在新城稳定就业者的适龄子女,在法定监护人就业单位(公司)地址就近学校申请入学的。


  1.个体工商户适龄子女。在新城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纳税和社保参保缴纳满2年以上的,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体工商户适龄子女,可在注册经营场所就近学校申请入学。入学资格审查证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个体工商户在新城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2)连续2年以上在新城缴纳税费和社保参保缴纳的票据证明材料;


  (3)全家户口簿;


  (4)申请监护人身份证;


  2.在企业工作的职工适龄子女。法定监护人工作的企业应在新城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在新城纳税2年以上,能合法经营运营,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监护人在该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社保参保缴纳2年以上的,可在工作企业注册地址就近学校申请入学。入学资格审查证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法定监护人所在企业在新城注册经营满3年以上、在新城纳税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企业注册时间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连续纳税时间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


  (2)法定监护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规范有效劳动合同,证明法定监护人所在企业为本人连续2年缴纳五险一金及发放3年以上工资银行流水表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连续缴纳五险一金时间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连续发放工资流水起始时间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


  (3)全家户口簿;


  (4)申请监护人身份证;


  (5)申请入学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


  (6)以上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企业按规定时间统一向学校提交。


  3.入驻新城的党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资格审查证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单位入驻新城、办公的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党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监护人为正式在编人员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在编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为聘用人员的提供聘用合同,监护人所在聘用单位为本人连续2年缴纳五险一金及发放3年工资银行流水表证明材料(规范有效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连续缴纳五险一金时间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连续发放工资流水起始时间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


  (3)全家户口簿;


  (4)申请监护人身份证;


  (5)申请入学学校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


  (6)以上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按规定时间统一向学校提交。


  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严格按照以上批次顺序确定,同一批次,报名数大于招生数,按宝塔城区六办、宝塔区乡镇、市内各县区、外地市户籍为先后顺序,录满为止。


  属于第一批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若所在学区学校学位数量供给有限未能入学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在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所有属于第二批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若申请入学新区学校学位数量供给有限未能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联系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的产权住宅房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在宝塔区新城、中心城区,学位申请人自出生户籍登记或2017年6月30日前(含30日)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户籍同本、同住;


  (2)父母在宝塔区中心城区无登记产权住房、集资住房;


  (3)父母名下近三年无产权房转让交易记录,方可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产权房所在学区申请入学。若申请学区学校学位供给有限未能入学的,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4)“三代”户籍同本、同住的,只限一个直系子女的子女就近在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


  新城同一产权房(含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房、村民集资建房等)地址自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六年内将提供有限学位,即一套产权房在六年内,只能有一个直系子女就近在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二胎、多胞胎除外)。合法转让的二手产权房,原产权住户在转让之日起前三学年度内,有适龄儿童少年以本套转让产权房入学的,从交易过户日起计算六年内不安排优先保障入学学位,无适龄儿童少年以本套转让产权房入学的,从交易过户日起计算满三年后安排义务教育起始年级保障入学学位。


  单位、企业向学校统一提交的职工适龄子女入学证明材料要真实客观,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按不良征信纳入入学黑名单,5年内不考虑列入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适龄子女入学问题。


  以上批次学生入学,家长须按照招生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信息资料,学校审核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待宝塔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将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登记、报名手续。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签字确认,如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三)信息核查(8月18日—8月21日)


  清华附中延安学校在区教体局统筹协调,纪检监察监督下组织工作组到编制、房产管理登记部门、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新区住建局、开发公司置业中心、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单位核查学位申请人入学资格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复审。


  (四)确定入学(8月22日—8月24日)


  严格执行宝塔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规定,按照以上批次顺序确定七年级学生入学名单,在网上完成入学录取登记。


  (五)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8月25日—8月27日)


  8月25日-8月27日办理入学登记、报名等手续,建立入学档案,开展入学教育工作,8月28日新生和原在校学生正式上课,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新建、调取和录入工作。


  六、招生咨询方式


  杨老师—19929661506


  郭老师—15091769867


  曹老师—18161716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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