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宿迁泗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8月11日-21日报名】

时间:2022-08-12 03:32: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招警考试# 导语】2022年江苏宿迁泗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image.png
  因工作需要,泗洪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97名。根据《江苏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泗洪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规定,制定招聘简章。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公安机关文职、勤务岗位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聘97名,其中男性88名,性别不限9名(职位表附后)。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听党指挥、服从命令、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

  和忠诚奉献精神,适应夜班值守,不定时加班等需要;

  (四)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8.5--23.9之间,体型匀称,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传染性疾病、纹身等情况;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有固定住所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八)曾在本县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1年后方可重新应聘(时间节点为简章发布日)。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2022年8月11日至8月21日上午(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者自行打印报名表,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后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佩戴口罩,到公安局东门北侧来访接待大厅登记测量体温,并出示绿色行程码和健康码后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

  (三)技能测试。按报考勤务类辅警岗位测试报名者应知应会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工作礼仪等内容,报考文职类辅警岗位测试报名者考核计算机操作,报考巡特警岗位人员进行体能综合测试,总分100分,分数低于要求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依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按分数高低择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累加确定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警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对不能按时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七)公示和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和保密责任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录用手续,未能解除或隐瞒实情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适合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劳动关系。

  2.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过程中,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后正式上岗,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薪酬待遇按照《泗洪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中关于薪酬分配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咨询电话:0527-88356090

  监督举报电话:0527-88356202。

  七、本简章由泗洪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泗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附件2:泗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综合体能考核标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Sp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