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司法部发布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江苏省司法厅发布的《2022年江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得知,2022年江苏法考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条件及入口已公布,6月16日起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1.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须能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使用照片。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20﹞321号),报名人员报名时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交纳客观题考试费172元(每人每科86元)。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4日18时。报名人员成功交纳考试费后方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需要领取考试费发票的,请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
(四)选择报名地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建议应试人员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我省每个设区市设置1个客观题考试考区,全省共设13个考区。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2.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2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我省无放宽学历条件地方。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2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2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
3.报名入口